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局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局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科技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本单位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科技局制定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科技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科技局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局全体会议、局务会议内容; 6、非涉密的重大督办事项; 7、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8、市科技局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定西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kjj.dingxi.gov.cn/)和“定西科技”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定西科技》资料印发。 3、局档案室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网站、信息公告栏、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局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1、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定西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地址为定西市安定区安定路1号,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2-5930319 传真号码:0932-5930320 通信地址:定西市安定区安定路1号,定西市科学技术局,邮政编码:743000。 电子邮箱:dxskjj0932@163.com 2、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定西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定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复制有效。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5、答复时限 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最迟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6、收取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定西市科学技术局 办公地址:定西市安定区安定路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2-5930319 传真号码:0932-5930320 邮政编码:743000。 电子邮箱:dxskjj0932@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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