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科学技术局为定西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县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并牵头组织实施。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科技发展战略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建立定西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经费预决算及审计监督管理。
(四)拟订全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统筹布局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基地、平台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并监督实施,组织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创新基地、平台等。推动科研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研究全市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强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统筹基础性、应用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创新,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推动落实全市科技安全生产。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组织重大研发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动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九)拟订国际、区域科技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承担厅市会商、院地合作事宜。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负责全市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外国专家规划,建立完善引进外国专家、团队机制并组织实施。联系服务在定工作外国专家。拟订全市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推动实施重大科普活动、科普创作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十二)负责组织评选全市科技类奖项,推荐省级科学技术奖。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科技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十五)建立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沟通机制。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相关沟通机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政策法规与成果转化科、发展规划科、高新技术与合作科、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负 责 人:王敏
通讯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安定路1号。
邮政编码:743000
办公电话:0932-5930319、0932-5930320(传真)
上班时间: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