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定西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领导 2、机构设置 3、政策法规 4、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 5、行政执法 6、规划计划 7、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8、民生实事 9、人事信息 10、重大政策和重要政策征求意见及反馈情况 11、回应关切 具体可参见本机关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目录”。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同时结合新闻报道及报刊、广播、电视、微信等方式,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信息公告栏目和电子信息屏等形式。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财政信息,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 办公地址:定西市安定区新城区1号写字楼0821房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2-8620821;传真:0932-8213262 邮政编码:743000 电子邮箱:dxsczjbgs@163.com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定西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平台的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项中下载。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需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查找该信息的相关内容。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信息。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机关门户网站或办公室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口头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要求其补正后方可办理。对不能补正或补正后仍不完备的,不予办理。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知晓掌握该信息的其他机关,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法。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对收到的申请按先后次序办理,一份申请同时提出几项请求的,本机关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机关监督检查局投诉。 监督电话:0932-8620911 地址:定西市安定区新城区1号写字楼0911 邮编:743000 也可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等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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