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农机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本部门实际,特编制《定西市农机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部门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本部门依法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内容包括7类: A、市农机中心领导名单 B、市农机中心主要职责 C、市农机中心规范性文件 D、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 E、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主要统计数据 F、全市农机化重点工作 I、市农机中心应对突发农机事件情况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内容包括4类: A、部门机构、职能、领导及其分工。 B、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C、业务工作。 D、其他信息。 (二)公开方式 本部门信息将主要通过定西市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同时结合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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