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定西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参照《定西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我局实际,特编制《定西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我局依法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内容包括5类:

1、部门机构、职能、领导及其分工。

2、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政策解读、公示公告类信息。

4、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5、其他信息。

(二)公开方式

我局主要通过定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定西市水务局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结合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以及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在办公地点设立公开查询点、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等。

(三)公开时限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我局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受理机构:

本单位办公室以及信息中心,办公地址为定西市安定区安定路20号916办公室,办公时间为除节假日以外的正常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932-8212078   0932-5983656

传真号码:0932-8213014

电子邮箱:dxsswxxzx@163.com

邮政编码:743000

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和传真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或传真文件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定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水务局政务公开栏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进行在线申请。

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定西市水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定西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和定西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下载。             

2、申请处理: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我局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3、答复申请: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最迟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期限的,可以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收费标准: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我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我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