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2024年1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23〕103号),市公安局根据该意见精神,结合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代拟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和责任体系,进一步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切实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经广泛征求7个县区政府和20个市道安委成员单位意见,先后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定稿。经市政府同意,2024年3月29日,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正式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的重点内容 《实施方案》共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及工作措施,主要从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职责、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3个方面提出明确意见;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部署、强化督导检查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三、文件突出的特色亮点 一是突出乡镇政府的主体地位,细化了县区、乡镇政府、行政村和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县区、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细化了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教育、商务、宣传、金融监管等九个部门的主管、监管责任,并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平安定西建设、文明创建、美丽乡村建设实绩考核。 二是按安全风险将乡镇划分为三级,分级提供经费保障。根据人、车、路、事故等主要道路交通安全要素,将乡镇划分为交通安全风险高、中、低三级(高风险12个、中风险60个、低风险47个),确定组建由乡镇分管领导、公安民警、交通安全管理员和驻村辅警为成员的乡镇交警中队,乡镇政府为交警中队配备至少3名交通管理员,属地派出所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分别确定3、2、1名民警,确保乡镇交警中队常态化运行。 三是注重源头化解风险隐患,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前期预防。明确了非标车辆违规销售、重点车辆非法改装等问题以及非法营运、“黑校车”等违法行为的综合治理和严格管控措施;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确定每年9月最后一周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周”,将治理经费纳入次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突出隐患治理领导包抓机制,对交通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路段列出清单,实行领导包抓,督促属地治理责任落实;建立隐患整改验收工作机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经县区道安办组织相关部门实地验收,对施工规范、交通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的出具《验收报告》,整改不到位的启动督办程序;建立隐患治理三级督办机制,对重点隐患由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市县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分级下发《整改通知书》,经通知整改不到位的,由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分级督办。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针对农村春耕、三夏、秋收等务农务工集中时间节点和学生上下学集中出行,部分城乡公交车不符合公路客运车辆安全要求,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及非法载人、接送学生,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等突出问题,明确了责任主体、部门职责和治理措施。 五是开展“四类”事故复盘调查,靠实农村道路安全责任。发生涉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和一次死亡2人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县区政府组织开展复盘调查,从严追究乡镇政府管理、职能部门监管、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六是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农村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针对农村地区驾驶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较差的现状,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平台,采取乡镇领导谈交通、“网红”直播、“美丽乡村行”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持续不断地开展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村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从根本上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高发问题。
相关链接: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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