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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9 11:23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定政办发〔2023〕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定西高新区、定西生态科创城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及省属在定有关单位:

《定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定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年)

2023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形势

一、基本情况

二、建设成效

三、主要问题

四、有利条件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第三章  建设标准与建设内容

一、建设标准

二、建设内容

第四章 建设重点与建设任务

一、建设重点

二、建设任务

三、进度计划

第五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二、资金筹措

第六章 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

一、规范建设管理

二、强化质量管理

三、规范竣工验收

四、统一上图入库

五、强化后续管护

六、严格保护利用

第七章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

三、生态效益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规划引领

三、加强资金保障

四、加大技术支撑

五、严格监督考核


前  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而且里面应该主要装中国粮;要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遵循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的要求,坚定不移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定西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力支撑了全市粮食生产能力的提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二十大提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首要任务。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有利于聚集现代农业生产要素,推动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和粮食产能,实现土地和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021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年8月,国务院批复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2022年8月,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复发布了《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据此,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具有甲级资信资质的甘肃秋季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定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对接《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甘肃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定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定西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等有关规划及规范,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了“十二五”以来定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分析了当前定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建设任务、建设重点、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效益分析、实施保障等,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方面综合配套,科学有序的指导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全市农业生产健康持续发展,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基础。

《规划》是指导定西市今后一个时期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规划基准年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30年,展望2035年,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851.85万亩。


第一章  发展形势

一、基本情况

(一)区域概况

1.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

定西市位于甘肃中部,通称“陇中”,地处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和西秦岭交汇地带,现辖安定区及通渭县、陇西县、临洮县、渭源县、漳县、岷县一区六县,现有119个乡镇3个街道、1887个村88个社区。总面积1.96万km2(市区规划区面积65.80km2,主城区建成面积26km2),总耕地面积1240.58万亩,户籍人口301.75万人,常住人口250.58万人。素有“兰州门户、甘肃咽喉”之称,距省会兰州98km,是古丝绸之路、唐蕃古道的重要通道和“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要节点城市,已成为兰西城市群、兰白都市经济圈、关中天水经济区的重要辐射区和中国西部交通的重要交汇点。陇海铁路、兰渝铁路、宝兰高铁和G30连霍高速、G22 青兰高速、G75 兰海高速公路穿境而过,通定、定临、陇漳、S10凤合高速马坞至西寨段一期等4条地方高速建设项目有效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构建,“八通十六达”的交通区位优势更加明显。

安定区(原定西县)位于甘肃省中部,地跨东经104°12′48"~105°01′06",北纬35°17′54"~36°02′40"之间,南北长82.9km,东西宽73.3km,东面和东北面与会宁县接壤,西面和北面与榆中县毗邻,西南面和临洮县交界,南面与渭源、陇西二县相连,东南面和通渭县邻接,是定西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安定区辖3个街道、12个镇、7个乡。总人口为46.8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6.18万人。全境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总流域面积3638km2,总耕地面积243万亩,年平均降水量380mm左右,蒸发量高达1526mm,属典型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安定区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是古代“丝绸之路”上的重镇,又是新欧亚大陆桥的必经之地,也是兰州市的东大门,素有“甘肃咽喉、兰州门户”之称,距兰州市仅98km。陇海铁路、宝兰复线,310、312国道,兰定、平定、天定高速公路和宝兰客运专线、兰渝铁路穿境而过,是“兰白都市经济圈”的重要辐射区,随着“一带一路”、南向通道建设的深入实施,区域优势更加明显。

通渭县位于甘肃中部,定西市东侧,海拔为1410-2521m,平均海拔1970.50m,年均气温7.5℃,年降水量380mm左右。境内沟壑纵横,水土流失严重,以干旱为主的自然灾害频繁。东南、南部分别与秦安、甘谷县接壤,西南、西部分别与天水市武山县、陇西县相邻,西北、东北部分别与安定区、会宁和静宁县毗邻,为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是连接兰州、白银、平凉、天水等地的重要交通枢纽。介于东经104°57′~105°38′,北纬34°55′~35°29′之间,地形略似长方形。南北宽64km,东西长78km。辖14个镇、4个乡,332个村民委员会、10个社区居委会,2440个村民小组。全县总人口43.35万人,常住人口32.36万人,总土地面积2909km2。

陇西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定西市中部,渭河上游。地处陇中黄土高原中部,东接通渭县,南连武山、漳县,西邻渭源县,北靠安定区,县域东西长约60km,南北宽约52km,总面积2407km2。辖12镇5乡,215个村,18个城镇社区,2个农村社区,1287个村民小组,耕地面积191.05万亩。全县常住人口42.69万人,居住着汉、回、满等13个民族。全县海拔1612-2762m,年均气温8.1℃,日照时数2210h,降雨量415mm,无霜期160d,属黄土高原地区,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渭源县位于甘肃省中部,定西市西南部,是中国古丝绸南路和唐蕃古道的必经之地。北靠定西市安定区和临洮县,东接陇西县,南连漳县,西与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卓尼、临潭和临夏回族自治州的康乐县接壤,介于东经103°44'~104°20'、北纬34°53′~35°25'之间;距省会兰州市174km。最高海拔3941m,最低海拔1930m,县城海拔2080m,平均海拔2910m,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年平均降水量507mm,平均气温6.1℃,无霜期157d,素有“中国马铃薯良种之乡、中国党参之乡”之称。县域东西长约60km,南北宽约56km,总面积2065km2,耕地129万亩。渭源县辖12镇4乡,217个行政村,15个社区居委会,全县常住人口27.76万人。

临洮县因境内有洮河而得名,古称狄道,地处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 的交汇地带,位于甘肃中部、定西西部,是黄河古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素有“彩陶之乡”“文化县”之称。全县海拔1730-3670m,年平均气温7℃,年降水量317—760mm,无霜期80-190天。南北长约103km,东西宽约78km。东邻安定区,北接兰州市,南连渭源县,西与临夏回族自治州的东乡、广河、康乐三县接壤。县城位于洮河东岸的洮阳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03°29′08″~ 104°19′34″,北纬35°03′42″~35°56′46″,辖区东西长78km,南北长103km,总面积2851km2,辖18个乡(镇),323个村,12个社区,户籍总人口55.49万人,其中乡村户籍人口39.38万人,有汉、回、东乡等28个民族,总耕地面积179万亩,其中人均耕地3.24亩。

漳县位于定西市南部,地处西秦岭和黄土高原过渡地带,北靠陇西县和渭源县,东连天水市的武山县,西南与岷县和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卓尼县接壤,地势东高西低,以山地为主,地形地貌复杂多样,版图呈琵琶型。东西长72km,南北宽57km,海拔1640—3941m,相对高差2301m。年平均气温7.86℃,无霜期161d,平均日照时数2295h,年平均降雨量在433.5mm,属湿润半湿润气候。全县总面积2165km2,总耕地面积102.69万亩。辖10镇3乡,135个行政村,768个村民小组,5个社区,户籍人口21.01万人,常住人口16.54万人、其中乡村人口10.8万人。

岷县位于甘肃省南部、定西市西南部,洮河中游,地处青藏高原东麓与西秦岭陇南山地接壤区,是定西、天水、陇南、甘南的几何中心。西北与临潭、卓尼、迭部三县相邻,东北和漳县、武山接壤,东南与宕昌、礼县毗邻。介于东经103°41′29″~104°59′23″,北纬34°07′34″~34°45′45″之间,海拔2040-3700m,北秦岭山地横贯全县大部分地区,南有长江、黄河分水的大拉梁及岷峨山,北有洮、渭分水的木寨岭与岭罗山,主峰海拔都在3000m以上。全境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共辖15镇3乡,359个村、13个社区。全县总面积3578km2,耕地157.70万亩,户籍人口49.59万人,常住人口42.32万人,是“中国当归之乡”“中国洮砚之乡”“中国花儿之乡”“中华诗词之乡”“中国黄芪蜂蜜之乡”“联合国民歌考察采录基地”。

2.气候

定西市地处内陆腹地,地形复杂,气候差异大,中北部干旱少雨, 南部高寒阴湿,其气候类型属南温带半湿润—中温带半干旱区,大陆性季风气候明显。总的特点是光能较丰富,热量资源不足,雨热同季,降水稀少且变率大,气候干燥,气象灾害频繁。年均气温7℃,无霜期122~160d,年均降雨量350~600mm,主要集中在7、8、9三个月,且多以暴雨的形式出现,而蒸发量高达1400m以上。以渭河为界大致分为北部黄土丘陵沟壑区和南部高寒阴湿区两种自然类型。前者包括安定区和通渭、陇西、临洮三县和渭源。北部占全市总面积的60%,为中温带半干旱区,降水较少,日照充足温差较大。后者包括漳县、岷县两县和渭源南部,占全市总面积的40%,为暖温带半湿润区,海拔高气温低。极端最高气温33.0℃~36.1℃,极端最低气温-29.7℃~-22.6℃。年平均日照2114h~2433h。

3.水系及水资源

(1)水系。定西市地处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和西秦岭交汇地带,境内河流分属洮河、渭河、祖厉河及嘉陵江四个水系,其中洮河流域面积约5700km2;渭河流域面积约9900km2;祖厉河流域面积约3800km2;嘉陵江水系流域面积约223km2。全市境内共有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流沟道156条3988km,其中流域面积3000km2以上的河流3条(洮河、渭河、榜沙河)境内总长395.3km,200-3000km2的中小河流32条境内总长1429.9km,50-200km2山洪沟道122条境内总长2162.8km。

(2)水资源。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4.58亿m3,占全省水资源总量270.92亿m3的5.38%,其中:地表水资源总量13.61亿m3,占全省259.40亿m3的5.2%;地下水资源总量5.22亿m³(与地表水重复量4.25亿m³),占全省113.30亿m3的4.6%;地表水与地下水不重复水资源总量0.97亿m3,占全省11.54亿m3的8.4%。全市水资源可利用总量10.68亿m3,占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4.58亿m3的73.25%;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10.08亿m3,占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总量13.61亿m3的74.06%;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0.68亿m3(与地表水重复量0.081亿m3),占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总量5.22亿m3的12.98%。全市人均占有水资源量517m3,仅为全省人均占有水资源量1038m3的1/2;耕地亩均占有水资源量120m3,仅为全省亩均占有水资源量336m3的1/3。引洮供水工程设计向定西市引调水量2.73亿m3,其中一期工程1.73亿m3,二期工程1亿m3。

4.地形地貌

定西市受秦岭、祁连褶皱、六盘山支脉及黄土高原等影响,地貌比较复杂,丘陵起伏,沟壑纵横,山、岭、梁、峰、岘、墩、嘴、顶、尖、坡、坪、台、崖、埂、塄、沟、岔、湾、屲、滩、坑、川、河谷等多类地形交错。定西地处黄土高原和西秦岭山地交汇区,地势起伏较大,山脉纵横,形态各异。在北部的定西、陇西、通渭、临洮、渭源5县,自然地域属黄土丘陵沟壑区,岭、梁为较大的山脉,山脊高低起伏,坡度时陡时缓。定西市河谷川地、台地包括其境内分属黄河、长江两个流域、4个水系及其主要支流的各级阶地。

5.土壤资源

定西市土壤主要包括灰钙土、黄绵土、黑垆土、灰褐土、黑土、山地草甸土6个土类。以土壤群为划分主区的主要依据,划分形成5个土壤群:Ⅰ.灰钙土、黄绵土群农牧区,Ⅱ.黑垆土、黄绵土群区,Ⅲ.黑垆土、灰褐土群区,Ⅳ.灰褐土、山地草甸土群区,Ⅴ.黑土、黑垆土群区。

(1)灰钙土、黄绵土群农牧区:该区地处安定区北部和临洮县东北部,位于定西市最北边。属干旱草原和荒漠草原生物气候地带。包括临洮县红旗、中铺,安定区新集、石峡湾、葛家岔、鲁家沟等乡镇。耕地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7.66%。海拔1705-2783m,年平均气温2.4-8.7℃,无霜期100-190d,年平均降水量317.2-410.5mm。土壤以灰钙土、黄绵土为主,土层深厚、土壤疏松,适宜种植耐旱的粮食作物、牧草及灌木等。

(2)黑垆土、黄绵土群区:该区位于定西市北边,包括临洮县洮阳、玉井、龙门、尧店到渭源县的庆坪、路园,再到陇西县的首阳、永吉,止于通渭县南端边界线。耕地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68.54%。海拔1420-3670m,年平均气温2.0-8.0℃,无霜期71-155d,年平均降水量353-565mm。土壤以黑垆土、黄绵土为主,土层深厚、土壤疏松,质地适中,适宜种植各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经济林木,是定西市的主要粮食生产区。

(3) 黑垆土、灰褐土群区:该区地处定西市中部,从临洮县最南端地界,沿渭源县峡城,五竹、莲峰等乡镇南边,到漳县三岔、武当、新寺、马泉等乡镇。耕地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14.02%。海拔1644-3126.90m,年平均气温4.0-7.9℃,无霜期100-157d,年平均降水量465-800mm。土壤以黑垆土、灰褐土、红粘土为主。该区是定西市的粮食、经济作物生产区。

(4) 灰褐土、山地草甸土群区:该区地处定西市西部和中南部的中、高山山地森林、次生林地带,包括渭源县林区和漳县金钟、殪虎桥、大草滩、四族、石川、东泉等乡镇。耕地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3.64%。该区是定西市主要森林分布区,海拔2100-3941m,在海拔2900m以下的地区,年平均气温1.1-6.7℃,无霜期50-135d,年平均降水量574-980mm。

(5)黑土、黑垆土群区:该区地处定西市南部西秦岭山地西北部边缘,含岷县乡村及牧林场。耕地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6.13%。本区大部分为中山、亚高山地貌及其山间滩地。海拔2195-3934m,年平均气温1.1-6.4℃,无霜期56-137d,年平均降水量582.60-907.30mm。主要土壤为黑土、黑麻土、亚高山草甸土。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1.综合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初步核算,2021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00.76亿元,比上年增长8.3%。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98.35、82.65、319.7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4%、5.8%、8.3%。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9.6:16.5:63.9,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5.4%、11.1%、63.5%。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9915元,比上年增长9.1%。

表1-1  2021年定西市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速度


指标

总 量(万吨)

比上年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

500.76

8.3

第一产业增加值

98.35

10.4

第二产业增加值

82.65

5.8

工业增加值

45.42

10.9

建筑业增加值

37.26

0.5

第三产业增加值

319.75

8.3

2021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50.7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9.0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39.50%,比上年提高1.12个百分点;乡村人口151.7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60.50%。全年出生人口2.51万人,出生率为9.97‰;死亡人口2.24万人,死亡率为8.92‰;自然增长率为1.05‰,比上年下降1.19个千分点。

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545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0%。全市共输转城乡劳动力63.76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59.93亿元,比上年增加12.43亿元,增长8%;人均劳务收入25083元,增长11%。

2.农业

2021年种植各类农作物827.4万亩,比上年增长1.60%。其中,粮食作物601.04万亩,增长2.1%;经济作物218.6万亩,增长2.90%。粮食作物中夏粮147万亩,秋粮454.04万亩。马铃薯、中药材、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种植面积分别达到273.23、135.79、48.56万亩,分别比上年增长3.80%、3.40%、4.90%。

全年粮食总产量158.94万吨,比上年减少0.51万吨,下降0.30%。其中:夏粮29.35万吨,秋粮129.59万吨。

表1-2  2021年定西市主要农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产 量(万吨)

比上年增长(%)

粮食总产量

158.94

-0.3

其中:小麦

21.39

4.7

玉米

60.16

-2.5

薯类

68.21

0.4

油料

4.78

-1.1

蔬菜

70.27

16.4

药材

39.29

8.9

其中:当归

9.37

8.6

党参

12.41

13.4

2021年年末牲畜存栏53.24万头,比上年增长13.7%。猪、牛、羊、家禽存栏分别为86.24万头、45.88万头、137.03万只和554.22万只,出栏分别为62.8万头、12.01万头、97.25万只和450万只。鲜蛋产量2.06万吨,增长15.9%;牛奶产量1.48万吨,增长18%。

表1-3  2021年定西市主要畜产品产量和牲畜存出栏

产品名称

单 位

数 量

比上年增长(%)

鲜蛋产量

万吨

2.06

15.9

牛奶产量

万吨

1.48

18.0

猪存栏

万头

86.24

9.0

猪出栏

万头

62.80

23.0

牛存栏

万头

45.88

15.2

牛出栏

万头

12.01

11.0

羊存栏

万只

137.03

11.4

羊出栏

万只

97.25

21.2

禽存栏

万只

554.22

4.4

禽出栏

万只

450.00

14.5

3.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定西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定西市国土总面积196.10万公顷(2941.48万亩),耕地面积82.44万公顷(1236.69万亩)(其中水浇地63.8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5.16%;旱地1172.83万亩,占耕地面积的94.84%),占国土总面积的42.04%;湿地1.52万公顷(22.79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0.77%;园地0.33万公顷(4.88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0.17%;林地43.04万公顷(645.57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21.95%;草地43.32万公顷(649.74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22.09%;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35万公顷(140.27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4.77%;交通运输用地0.82万公顷(12.28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0.42%;水工建筑用地0.08万公顷(1.2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0.04%;水域0.91万公顷(13.68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0.47%;其他14.29万公顷(214.38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7.29%。2011年以来,全市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土壤培肥改良等措施,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8年机构改革以后,全市农田建设力量得到有效整合,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全市各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加快,为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提供了有力支撑。


表1-4   定西市土地利用现状

单位:万亩

行政区域

代码

合计

湿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工建筑用地

水域

其他

(00)

(01)

(02)

(03)

(04)

(20)

(10)

(1109)

(11)

(12)

安定区

621102

546.89

1.93

237.27

0.03

123.62

108.09

25.86

3.01

0.15

2.29

44.65

通渭县

621121

436.39

1.42

236.93

2.92

57.53

63.64

26.19

1.36

0.15

1.26

44.98

陇西县

621122

361.00

3.79

190.88

0.73

45.06

53.56

26.46

2.39

0.23

1.11

36.78

渭源县

621123

307.99

1.50

131.79

0.07

93.27

42.55

15.75

1.55

0.18

2.13

19.19

临洮县

621124

428.23

3.50

179.38

0.84

54.33

125.42

21.42

1.77

0.22

3.14

38.20

漳县

621125

324.78

0.80

102.52

0.28

132.45

65.45

8.18

0.95

0.10

0.82

13.22

岷县

621126

536.21

9.84

157.91

0.01

139.32

191.04

16.41

1.24

0.17

2.94

17.35

合计

2941.48

22.79

1236.69

4.88

645.57

649.74

140.27

12.28

1.20

13.68

214.38


二、建设成效

定西市农田建设成效明显,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市,长期坚持农田基本建设,不断加大投入,持续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切实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促进了耕地保护和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了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通过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土壤改良培肥和农机装备配套等方式,不断夯实农业生产基础,粮食单位面积产量持续增加,综合产出水平不断提高,基本解决了粮食自给问题,马铃薯、玉米、小麦、中药材、草畜、果蔬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稳定了市场供给,改善了人民生活条件,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提升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截止2020年底,全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61.23万亩,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得到综合治理,农田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2021年种植各类农作物827.4万亩,比上年增长1.6%,粮食作物601.04万亩(夏粮147万亩,秋粮454.04万亩),全年粮食总产量158.94万吨(夏粮29.35万吨,秋粮129.59万吨)。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20%左右,为全市粮食产量稳定提升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二)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通过集中连片开展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等措施,建成了一批高标准农田,解决了耕地碎片化、质量下降、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有效促进了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经营,带动了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在高标准农田上大力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水肥一体化、地膜覆盖栽培、测土配方施肥、退化耕地治理、旱作农业节水、农机深松整地、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先进适用技术,提高了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产出率,推动了现代农业的规模化生产、机械化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三)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过田块整治、节水灌溉、沟渠配套、林网建设和集成推广绿色农业技术等措施,建成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机能行的高标准农田,优化了农田生态格局,增强了农田生态防护能力,减少了农田水土流失,提高了农业生产投入品利用率,降低了农业面源污染,保护了农田生态环境。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绿化防控率明显提升,节水、节肥、节药、节力效果明显,促进了山水林田草整体保护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实现生态宜居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渠道。通过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率,增加了土地流转收入,显著提高了农业生产综合效益,高标准农田降本增收成效明显,有效增加了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了基础。

(五)探索总结出了一系列建设模式。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撂荒地复耕复垦等相结合,探索和总结推广了“一户一块田”“一户一台地”“一企一基地”等模式做法,按整灌区、整流域、整山系、整乡镇推进项目实施,有力调动了农民、经营主体的建设积极性,提高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

三、主要问题

(一)基础条件薄弱,耕地质量不高。“十二五”以来,全市各县区虽然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建设任务,但农田基础设施薄弱、抗灾减灾能力不强、耕地质量水平偏低、农业生产效益不高,部分地方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未能得到根本性改变。部分灌区工程设施老化,存在保灌率不高、渠系渗漏等问题,急需要改造提升。旱作农业区梯田田块面积小,道路不通畅,不利于机械作业,农田宜机化改造、农田地力提升和治理水土流失任务重。根据《定西市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成果报告(2021年)》全市耕地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四等至十等,平均等级为7.16,比全省耕地质量等级平均等级低0.73。

(二)建设任务重,建设难度加大。“十二五”以来评估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34.37万亩,2019-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6.85万亩,全市高标准农田累计面积161.23万亩,仅占耕地面积的13.04%,建设空间仍然很大。经过多年的建设,基础条件好、容易建设的耕地地块已经实施了高标准农田项目,尚未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耕地除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不强、耕地质量不高外,还存在边缘化、地块碎片化,建设措施复杂化,对连片开发、统一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项目区小块变大块,涉及打破地块界限,而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全面完成,田块权属调整难度增大,修建田间道路和灌排沟渠占地的协调难度增加。

表1-5  “十二五”、“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亩

序号

县区

建设任务(验收面积)

小计

2011-2018年

2019-2020年

1

安定区

29.27

12.17

41.44

2

通渭县

28.28

3.67

31.95

3

陇西县

16.58

2.00

18.58

4

渭源县

15.37

0.97

16.34

5

临洮县

25.49

4.44

29.92

6

漳  县

9.19

2.40

11.59

7

岷  县

10.21

1.20

11.41

合计

134.37

26.85

161.23

(三)建设标准偏低,改造任务增加。过去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在资金使用、建设内容、组织实施等方面要求不统一,已实施的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不完善,措施不到位,建设标准偏低。大部分项目着重于土地平整建设,农田防护、水利工程和田间道路等建设措施不到位,良种良法推广、农业机械化水平、农田定位监测等技术推广程度不够,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和种植绿肥等提高土壤肥力的措施运用不够,根据“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结果,需要改造提升的面积较大。

(四)管护措施不到位,机制有待健全。一些地方重建设轻管护,重用地轻养地,未能有效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措施。日常管护不到位,后续监测评价和跟踪督导机制不完善,设施设备损毁后得不到及时修复,带病运行,工程使用年限缩短。部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土壤养分含量较低,养分结构比例失调的问题较为突出,影响高标准农田效益的发挥。

四、有利条件

(一)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粮食生产能力,确保需要时能产得出、供得上,在保护好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连续多年的中央1号文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对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作出系统部署。甘肃省委、省政府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重要抓手,明确写入省委“1号文件”、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省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提高,不断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定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2023-2030年)》提出秉持“全市统一规划、整体系统布局、县区具体实施、市场主体建设、多元多方筹资”的原则,围绕“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五大要素和“田成方、土成型、渠成网、路相通、沟相连、土壤肥、旱能灌、涝能排、无污染、产量高”十条基本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市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建设和改造任务。

(二)构建了统一的推进机制。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关于农田建设管理职能调整与转变的要求,实行农田建设项目由农业农村部集中统一管理。甘肃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职责整合到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全省农田建设管理和耕地质量管理工作,定西市及各县区相应把农田建设管理职能整合到农业农村局,构建了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的管理新体制,制定实施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移交管护、常态化巡查等制度,为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具备了良好的工作基础。近年来,全省上下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组织形式、工作机制、资金筹措、建设模式等方面探索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强化统筹部门协同、财政为主多元投入、集中示范、整区域推进等经验做法,创新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积累了很多土壤培肥与改良的先进适用的技术成果,培养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人才队伍,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技术装备支撑。

(四)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共识。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是事关全市农业生产发展、农村产业兴旺、农民增收致富的民心工程,是事关乡村田园风貌、农村生态文明的战略性工程,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全民的德政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了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降低了农业劳动强度,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农业灌溉水利用率,降本增收效果明显,社会各界高度认同,农民群众普遍欢迎。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耕地质量提升保护,增强粮食产出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产粮大县和特色产业为重点区域,以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为重点,优先建设口粮田,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统一组织实施与分区分类施策相结合,注重提质增效,健全市县乡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建一块成一块,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强化监督考核,实现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强化县区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强各级财政投入保障,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形成共谋一碗粮、共抓一块田的工作合力。

(二)科学布局,突出重点。衔接农业农村、国土空间、土地整治、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以粮食综合产能与资源相匹配为基本遵循,与乡村建设、产业发展、川河经济带、引洮工程覆盖区等相协调,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山三川”(山地抓区域、川地抓流域,山上建池子、川区埋管子,山区抓千亩、川区抓万亩)的思路,优先在光热水土条件有优势的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产粮大县和特色产业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筑牢保障粮食安全底线。

(三)建改并举,注重质量。全面贯彻落实追赶进位发展新要求,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区域自然资源特点、土地利用状况和农田生产主要障碍因素,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筹考虑,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实施农田改造,合理安排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树立“能灌一亩是一亩,能浇一分是一分”的理念,按照“调蓄水池+低压管道+电磁流量计+软管供水+滴灌节水”模式,加快引洮一期灌区高效节水改造提升工程,打通灌溉设施“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部分已建高标准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老化、建设标准不高等问题,有效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

(四)绿色发展,生态优先。以绿色发展引领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水定地、以水定产,推进绿色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田块规整、灌排通畅、宜机械化作业的高标准农田。在条件有利的区域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相协调,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先易后难,持续发力。抢抓国家和省上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历史机遇,坚持部门联动,精准掌握和分析研判新建和改造提升的亟需程度,先易后难安排项目,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六)集中连片,整体推进。根据农田分布、地形地貌特点、产业发展、规模化耕种的要求,合理确定连片规模,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结合,推行区域化整体建设,鼓励采取整体统一设计、分期实施、集中连片、区域整体推进的方式,进行连续性、系统性的规模化建设,确保建设一片、见效一片。

(七)建管并重,良性运行。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使用、管护监管与评价机制。实行项目建设全程监管,推行信息化监管方式,开展项目监督评价和检查考核,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责任,保障管护经费,确保建设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八)依法严管,良田粮用。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全面上图入库,强化用途管控,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利益补偿机制和种粮激励政策。

三、建设目标

(一)综合目标。规划期内,集中力量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节水高效、集中连片、生态友好型高标准农田,使之具有耕地质量高、资源利用效率高、产出能力高的优势,推动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工作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与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同步实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市粮食产能,稳定保障全市粮食产量,夯实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全面完成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目标任务。

——2021—2030年,对全市103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中符合新建和改造条件的851.85万亩耕地进行高标准建设和改造提升,新建高标准农田587.68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46.0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64.17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80.00万亩)。

——2021—2025年,全市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252.15万亩,2021-2022年已实施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45.15万亩;2023-2025年规划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7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00.00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77.2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20.0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29.80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80.00万亩)。

——2026—2030年,全市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599.70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26.00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465.3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26.0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34.37万亩。

——远景展望,到2035年,通过持续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巩固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提高全市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形成更高层次,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专栏一  高标准农田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单位

指标值(万亩)

属性

“十三五”末

2025年

2030年

1

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

万亩

161.23

252.15

851.85

预期性

1.1

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21-2025)

万亩

——

100.00

——

约束性

1.2

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26-2030)

万亩

——

——

126.00

约束性

2

亩均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

10%-20%

预期性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产能不低于当地高标准农田产能平均水平

3

建成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水率

%

10%

预期性

4

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二)措施目标。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推动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综合配套和耕地地力提升,加快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土壤墒情监测等要素集成,基本形成田平路达、土肥水畅、电通林绿、监管有矩、旱涝保收、生态高效的高标准农田生产格局。耕地质量等级有所提高,农田亩均生产能力有所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效益和竞争力得到有效提高。

1.田

通过合理归并、平整土地、田埂田坎修筑,按照田块规模适度、集中连片、田面平整,耕作层厚度适宜的标准,实现梯田化率和农田宜机械化程度提高,川河灌区利于高效节水,丘陵梯田利于蓄水保墒。

2.土

通过深松深翻、秸秆还田、秋冬闲田种植绿肥、增施农家肥、有机无机肥配施,实现土壤通透性能好、保水保肥能力强、酸碱平衡、有机质和营养元素丰富,消除影响作物生长的障碍因素,着力提高耕地内在质量和产出能力。

3.水

通过加强田间灌排设施建设和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等,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实现高标准农田旱涝保收。

4.路

通过田间道(机耕路) 和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以满足农机作业、生产物流的要求。

5.林

通过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等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农田防御风沙灾害和防止水土流失能力。

6.电

通过完善农田电网、配套相应的输配电设施,满足农田设施用电需求,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7.技

通过工程措施与农艺技术相结合,推广数字农业、良种良法、病虫害绿色防控、节水节肥减药等技术,提高农田可持续利用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

8.管

通过上图入库和全程管理,明确建后管护主体、管护责任,落实管护措施、管护资金,完善管护机制,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行,高标准农田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所提高。


第三章  建设标准与建设内容

一、建设标准

遵循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新要求,秉持“全市统一规划、整体系统布局、县区具体实施、市场主体建设、多元多方筹资”的原则。通过提升粮食产能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围绕“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五大要素和“田成方、土成型、渠成网、路相通、沟相连、土壤肥、旱能灌、涝能排、无污染、产量高”十条基本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市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建设和改造任务。

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坚持数量、质量、生态相统一,选择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应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50363)、《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33130)、《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污染风险管控保障(试行)》(GB15618)限值要求。坚持按灌区或流域集中连片建设,结合各地耕地分布实际,分别按川河地区、丘陵沟壑区合理确定单个项目规模。

综合考虑建设成本、物价波动、政府投入能力和多元筹资渠道等因素,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应逐步提升。结合本地经济水平、政府投入和筹资能力等条件,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县区适度提高亩均投资标准。鼓励各县区创新投资模式,合理提高社会投资比重。

(一)田块整治建设标准。田块整治后要达到田面平整、田块相对集中,水土保持能力增强,满足农田机械作业要求。农田有效土层厚度达到60cm以上,耕作层厚度达到25cm以上。耕作田块的长度和宽度应根据气候条件、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灌溉与排水效率等因素确定,田面高差、横纵向坡度根据土壤条件和灌溉方式合理确定。低山丘陵区以修建梯田为主,田块技术参数遵循相应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田面长边平行等高线布置(水田田块内部宜布置格田),田面宽度宜≥11m,田面保持3-5°的反坡,以便蓄水,田坎坡度达到70~75°,田埂为梯形,顶宽30cm,高30~50cm,田埂边坡角同田坎侧坡角一致,田埂内边取 1:1坡度。农田宜机械化、梯田化率>90%,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8%。

(二)农田地力提升建设标准。低肥力土壤增施农家肥量≥2000kg/亩,种植绿肥生物量≥1000kg/亩。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应达到12g/kg以上,各项养分含量指标应达到当地土壤养分指标的中、高值水平,土壤环境质量符合高质量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要求,土壤pH 值保持在7.0~8.0(盐碱区农田土壤pH值≤8.5),重金属含量、化肥农药残留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土壤性状明显优化,影响作物生长的障碍因素显著改善。项目土壤深松、深翻建议采用四铧梨和旋耕一体大型农业机械,深松土层深度不小于30cm。实施前后对耕地质量进行对比测试和评价,实施后土壤性状明显优化,影响作物生长的障碍因素显著改善。

表3-1  2021年度定西市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及主要性状统计表

市、县(区)

等级平均值

pH

有机质

有效磷

速效钾

全氮

/

(g/kg)

(mg/kg)

(mg/kg)

(g/kg)

安定区

8.57

14.68

21.92

200

0.854

通渭县

8.43

18.05

19.55

186

0.975

陇西县

8.3

15.51

20.84

168

0.894

渭源县

8.17

17.39

20.09

171

1.081

临洮县

8.2

18.6

27.39

191

1.027

漳  县

8.31

24.86

26.39

189

1.362

岷  县

7.99

26.08

33.52

173

1.7

定西市

8.35

17.65

22.74

186

1.014

(三)灌排设施建设标准。统筹做好田间工程与灌区骨干工程的有效衔接,形成从水源到田间、从供水到用水、从取水到排水相协调的灌排工程体系,有效解决农田灌溉问题。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田间灌排系统完善,输、配、灌、排水及时高效,灌溉保证率、灌溉水利用率明显提高。根据气象、作物、地形、土壤、水源、水质及农业生产、发展、管理和社会经济等条件综合分析确定田间灌溉方式,推广渠道防渗、管灌、喷灌、滴灌、微灌等节水措施。新建农田灌溉与排水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节水灌溉与排水相关技术标准,农田灌溉设计保证率应达到75%以上。旱作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5~10年一遇,排水标准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

(四)田间道路建设标准。高标准农田田间道路布置应适应农业现代化需求,与田、水、林、电、路、村规划相衔接,统筹兼顾,合理确定田间道路密度。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川区达到100%,山区达到90%以上。机耕路宽度宜3~6m,生产路宽度一般不超过3m,大型机械化作业区路面可适当放宽,机耕路宜采用泥结石、碎石、砂石等材质铺装,两侧可视情况设置路肩,路肩宽度宜30~50cm。在暴雨冲刷严重区域可采用混凝土硬化路面。

(五)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标准。农田林网工程布设应与田块、沟渠、道路有机结合,防护林树种应选择适合当地条件,抗旱抗病虫害的乡土树种,以云杉、速生柳和国槐等树种为主。合理布置截水沟、排洪沟等工程,系统拦蓄和排泄坡面径流,形成配套完善的坡面和沟道防护体系。建成后,受防护的农田面积比例≥90%,农田防护林当年造林成活率≥90%,三年后林木保存率≥85%,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岸坡防护、坡面防护、沟道治理等工程措施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切实提高农田防护和生态保护建设水平,保持和改善农田生态条件,保障农田生产安全,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提高。

(六)农田输配电建设标准。农田输配电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强电、弱电、输电线路、变配电装置等设施,应执行《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GL/T5118)等电力系统建设与运行有关规定。建成后的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有效提高。

专栏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从2023年起,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标准依据工程措施及费用组成,新建高标准农田2000元/亩,新建高效节水灌溉3500元/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500元/亩,改造提升高效节水灌溉2500元/亩。新建成和改造提升后的高标准农田实现旱能灌、涝能排,田面净宽度达到11米以上,耕地地力有所提升,机耕路通达率达到90%以上,灌溉保证率达到75%以上,农田防护措施安全稳定。项目区撂荒地整治率达到100%。

二、建设内容

(一)田块整治工程。充分考虑水土光热资源和环境条件等因素,进一步优化高标准农田空间布局。根据不同区域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和灌溉排水效率等因素,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确定田块的适宜耕作长度与宽度。因地制宜的对零散、异形的田块进行“小并大、短变长、弯变直、陡变缓”改造,增强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通过剥离回填表土层、客土填充、田块平整、田坎修筑、田埂修筑等措施平整土地,合理调整农田坡度,改善农田耕作层,提高灌溉排水适宜性,以满足标准化种植、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节水节能等农业科技的应用。

(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以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为重点,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平衡,提倡大力施用腐熟农家肥,推广增施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技术,对平整后的农田进行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因地制宜发展绿肥种植,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调整优化土壤碳氮比,优化土壤结构,增强耕地保土、保水、保肥和满足作物生长需要的能力。表土肥力好的地块尽可能“熟土还原”。

(三)灌溉与排水工程。根据各地自然条件、水源特点,按照旱、涝、渍和盐碱综合治理要求,科学规划建设田间灌排工程,加强田间灌排工程与灌区骨干工程的衔接配套,形成从水源到田间完整的灌排体系。因地制宜配套小型水源工程,加强雨水和地表水收集利用。按照灌溉与排水并重要求,合理配套建设和改造输配水渠(管)道、排水沟(管)道、泵站及渠系建筑物,完善农田灌溉排水设施。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管灌、喷灌、滴灌和微灌等节水技术,支持建设必要的灌溉计量设施,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高农业灌溉保证率和用水效率。倡导建设生态型灌排系统,保护农田生态环境。

(四)田间道路及附属工程。按照方便生产,适应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要求,在田、水、林、电、村规划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合理确定路网密度。田间道路与当地路网连通,与沟渠及林带结合布置,尽量减少占地面积。整修和新建田间道路(机耕路、生产路)合理配套建设农机下地坡道、桥涵、错车点和末端掉头点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

(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村庄环境相协调,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重点完善和修复农田防风林、林草带,改善农田小气候。在水土流失易发区,合理布设农田林网、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和坡面防护等设施,提高水土保持和防洪能力。

(六)农田输配电工程。对适宜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的农田,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根据农田现代化建设和管理要求,合理布设强、弱电设施。输配电设施布设应与田间道路、节水灌溉与排洪防涝等工程相结合。项目建成后,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生产用电安全有保障、农业信息服务便捷可靠,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七)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工程。加强农业科技在高标准农田生产中的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推动“五良”(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发展,大力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新技术,加快“三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建立耕地质量、土壤墒情和虫情监测站(点),推进数字农业、良种良法、科学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农业科技应用,科学合理利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成后,田间定位监测点布设密度符合要求,农田监测网络基本完善,耕地地力有所提升,优良品种覆盖率不断提升,科学施肥施药技术基本全覆盖,病虫害统防统治全覆盖,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明显提高。

(八)管护利用工程。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统一上图入库,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依据《耕地质量等级》 (GB/T33469)国家标准,在项目实施前后及时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资金,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运行管护。对管护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管护主体应对各项工程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久稳定发挥效益。对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及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实行特殊保护,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专栏3  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任务

从2023年起到2030年末,各县区结合川河经济带、产业布局、引洮一期和拓展区农业水资源的高效利用,确定净耕地面积山区不小于1000亩、川区不小于10000亩的规模,每年至少引进1家企业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创建高效节水灌溉农业示范区。


第四章  建设重点与建设任务

一、建设重点

统筹规划布局,集中连片建设,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举、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实现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

以永久基本农田、引洮工程灌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产粮大县为重点,以整流域、整灌区、整山系集中连片推进方式,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打造优质粮食生产保障基地。新建项目区耕地应相对集中,土壤适合种植农作物,无潜在土壤污染和地质灾害,区域外有相对完善、能直接为项目区提供保障的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区应优先选择已建高标准农田中建成年份较早、投入较低、建设标准不高的区域,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改造提升。在水资源贫乏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等生态脆弱区域,历史遗留的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严重损毁且难以恢复的区域,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区域,安全利用类耕地,限制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退耕还林区、退牧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严格管控类的耕地,禁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防止破坏生态环境。

以引洮工程灌区及川河区为重点,突出平田整地和蓄水增肥,提高耕地质量。河谷川区着重推进田块整治,配套田间道路,培肥地力,有条件的区域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实施农田小并大、弯取直、短变长、乱变顺、互联互通,合理、适度归并田块,使田块集中连片;改善土壤质地、提高土壤肥力,减少或消除影响作物生产的障碍因素,重点推广以测土配方施肥为主的地力培肥技术,坚持用地养地结合,合理轮作倒茬,提高耕地质量;加强通到田地末级农田灌溉与排水设施建设,突出高效节水灌溉,提高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和灌溉水利用系数,增强农田防洪排涝能力;完善田间道路系统,优化机耕路与生产路布局,提高道路荷载标准和通达率,满足农业机械作业要求;强化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农田林网,增强农田防护功能,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使高标准农田的生态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加快中低产田和老旧梯田提质改造,推进对已建高标准农田因设施配套不到位、老化或损毁不能发挥作用的耕地进行改造提升,提高高标准农田产出水平;根据优势农作物向优势区域集中的原则,重点发展马铃薯、玉米、小麦、杂粮等高原特色农作物,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广全膜双垄沟播种、地膜覆盖栽培、温室大棚栽培和微灌、地力培肥等适用技术。

二、建设任务

按照“全市统一规划、整体系统布局、县区具体实施、市场主体建设、多元多方筹资”的原则,综合考虑“三调”耕地数量、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大县、耕地有效灌溉面积、引洮工程灌区现代化改造、各地建设需求等因素,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要求,综合确定定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总任务851.85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587.6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146.0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64.1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80.00万亩)。

安定区:规划建设188.80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142.69万亩(高效节水灌溉38.9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6.1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14.35万亩)。

通渭县:规划建设163.45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103.5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33.9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9.8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4.30万亩)。

陇西县:规划建设153.41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118.14万亩(高效节水灌溉27.8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5.2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14.69万亩)。

渭源县:规划建设90.52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58.43万亩(高效节水灌溉5.2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2.09万亩(高效节水灌溉9.73万亩)。

临洮县:规划建设128.96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64.69万亩(高效节水灌溉40.2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4.2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32.78万亩)。

漳县:规划建设57.16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44.47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2.69万亩(高效节水灌溉1.50万亩)。

岷县:规划建设69.54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55.68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3.86万亩(高效节水灌溉2.65万亩)。

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变化情况,可按照程序对全市各乡镇及年度建设任务实行动态调整。



表4-1     定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建设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序号

县区

建设任务

小计

新建

改造提升

高标准农田

其中:

高效节水灌溉

高标准农田

其中:

高效节水灌溉

1

安定区

188.80

142.69

38.90

46.11

14.35

2

通渭县

163.45

103.57

33.90

59.88

4.30

3

陇西县

153.41

118.14

27.80

35.27

14.69

4

渭源县

90.52

58.43

5.20

32.09

9.73

5

临洮县

128.96

64.69

40.20

64.27

32.78

6

漳  县

57.16

44.47


12.69

1.50

7

岷  县

69.54

55.68


13.86

2.65

合计

851.85

587.68

146.00

264.17

80.00

三、进度计划

2021-2030年,定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总任务851.8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26万亩)。

2021年规划建设面积17.11万亩;2022年规划建设28.04万亩;2023年规划建设71.70万亩;2024年规划建设77.47万亩;2025年规划建设57.83万亩;2026年规划建设119.80万亩;2027年规划建设120.84万亩;2028年规划建设121.34万亩;2029年规划建设119.13万亩;2030年规划建设118.59万亩。


表4-2                      定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年度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序号

县  区

建设任务

小计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1

安定区

188.80

6.00

4.00

15.90

13.00

11.35

27.74

27.90

27.96

27.53

27.42

2

通渭县

163.45

1.00

6.00

15.80

17.40

14.30

21.73

21.63

22.45

21.82

21.32

3

陇西县

153.41

6.10

6.00

11.16

15.22

10.31

21.12

21.20

21.25

20.61

20.44

4

渭源县

90.52

1.00

2.00

6.50

8.13

7.30

12.91

13.45

12.97

13.24

13.02

5

临洮县

128.96

1.00

6.00

16.24

17.57

12.17

15.37

15.35

16.22

14.24

14.80

6

漳  县

57.16

1.00

2.00

2.30

2.70

1.00

9.35

9.59

9.33

9.65

10.24

7

岷  县

69.54

1.00

2.04

3.80

3.45

1.40

11.58

11.72

11.16

12.04

11.35

合计

851.85

17.11

28.04

71.70

77.47

57.83

119.80

120.84

121.34

119.13

118.59


第五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根据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投资标准,综合考虑工程设施建设与耕地质量提升同步推进、不同地区投入状况差异以及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难度增加、成本上升等多种因素,结合定西市实际情况,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标准,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2000元/亩,新建高效节水灌溉3500元/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500元/亩,改造提升高效节水灌溉2500元/亩。经估算,规划期内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投入总资金187.06亿元,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投资139.44亿元,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投资47.63亿元。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亩均投资标准的组成详见附表4-1至附表4-4。

表5-1    定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投资估算汇总表







单位:亿元

序号

县  区

小  计

新建

改造提升

高标准农田

其中:高效节水灌溉

高标准农田

其中:高效节水灌溉

1

安定区

42.73

34.37

13.62

8.35

3.59

2

通渭县

35.21

25.80

11.87

9.41

1.08

3

陇西县

34.56

27.80

9.73

6.76

3.67

4

渭源县

18.25

12.47

1.82

5.79

2.43

5

临洮县

31.89

18.97

14.07

12.92

8.20

6

漳  县

10.95

8.89


2.05

0.38

7

岷  县

13.48

11.14


2.34

0.66

合计

187.06

139.44

51.10

47.63

20.00

1.安定区

规划建设总投资42.73亿元,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投资34.37亿元(高效节水灌溉投资13.62亿元),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投资8.35亿元(高效节水灌溉投资3.59亿元)。

2.通渭县

规划建设总投资35.21亿元,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投资25.80亿元(高效节水灌溉投资11.87亿元),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投资9.41亿元(高效节水灌溉投资1.08亿元)。

3.陇西县

规划建设总投资34.56亿元,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投资27.80亿元(高效节水灌溉投资9.73亿元),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投资6.76亿元(高效节水灌溉投资3.67亿元)。

4.渭源县

规划建设总投资18.25亿元,新建高标准农田投资12.47亿元(高效节水灌溉投资1.82亿元),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投资5.79亿元(高效节水灌溉投资2.43亿元)。

5.临洮县

规划建设总投资31.89亿元,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投资18.97亿元(高效节水灌溉投资14.07亿元),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投资12.92亿元(高效节水灌溉投资8.20亿元)。

6.漳县

规划建设总投资10.95亿元,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投资8.89亿元,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投资2.05亿元(高效节水灌溉投资0.38亿元)。

7.岷县

规划建设总投资13.48亿元,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投资11.14亿元,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投资2.34亿元(高效节水灌溉投资0.66亿元)。

二、资金筹措

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高标准农田建设筹资渠道,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鼓励吸收社会资金,切实保障和提高资金投入。发挥农民、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作用,按照自愿原则,筹资投劳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用好中央财政资金。积极申请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争取更多的中央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

(二)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变化,落实市县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资标准。农业农村部门加大向本级政府汇报和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衔接协调力度,争取更多的耕地指标调剂收益和地方政府一般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发挥财政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自筹资金投向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投劳,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理,实现“责、权、利”统一。


第六章  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

一、规范建设管理

(一)选好选准项目。综合考虑光热水土资源条件、耕地现状条件、生产基础、资源环境、资金、技术等因素,超前谋划和储备项目,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库。入库前应查清土地权属现状,纳入项目库的耕地不应有权属纠纷,对拟入库项目要进行认真评估、论证、筛选,并经过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项目库管理工作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把项目库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实行出入库动态管理,充分发挥项目库基础支撑作用,入库项目实行逐级上报制。

(二)强化规划设计。注重绿色农田设计新理念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水平,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针对农田现状,合理安排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工程措施,科学确定建设范围、内容、类型、规模、标准,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标准规范,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确保项目设计质量。

(三)规范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管理“三专四制六公示”(“三专”即项目资金专款、专户、专用,“四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六公示”即公示的对象、公示的主要内容、公示的范围和形式、公示的时限、反馈意见的受理、公示的组织实施),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政策制度、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结算决算、竣工验收等环节工作,确保项目实施程序合规、管理规范。

(四)加强风险防控。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监督,完善制度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市农业农村部门依法依规行使审批权。加强全程监督检查,避开农忙时期合理安排项目时序,切实防范建设项目管理风险,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

二、强化质量管理

(一)严控建设质量。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对建设质量终身负责。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和资金公示制,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实现项目管理精细化,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责任,保质保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灌溉及排水附属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科技推广等工程措施,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管理。

(二)开展质量评价。依托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点、长期定位监测点,跟踪监测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区域性特征、农田生产力等指标。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国家标准,在项目建设前后及时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评价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水平,逐步实现“建成一片、调查一片、评价一片”。

(三)加强社会监督。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及时公开项目选址、勘察设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资金等相关信息,加强项目管护工作宣传,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规范竣工验收

(一)明确验收程序。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与验收办法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监督抽查。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项目初步验收,并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新增耕地认定工作。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据审批的初步设计等文件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结果逐级上报,确保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抽查合格。组织验收部门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验收工作采取全面核查与抽样核查相结合、室内核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法,在实施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上,开展整体考核和认定工作,包括建设范围、建设规模、新增有效耕地面积、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耕地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权属调整成果、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后期管护方案等各方面。项目整体考核和验收认定由农业农村局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进行验收认定,验收认定结果及时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监测管理数据系统。

(二)规范项目归档。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高标准农田档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做好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有关资料收集、整理、组卷、存档工作,逐步推行档案资料管理的数字化和信息化。

(三)做好工程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做好登记造册,明确工程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涉及土地权属调整变更的,要充分尊重权利人意愿,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时更新土地权属档案资料,发放土地确权证书,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位置明确、地类正确、面积准确、权属清晰。

四、统一上图入库

(一)建立信息平台。利用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平台,做好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移交和数据共享,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全面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数据和新建数据。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信息汇总机制,将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管护等各阶段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市“一张图”。

(二)加强动态监管。综合运用遥感、卫星导航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移动通信、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天空地一体的立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数字化、信息化动态管理、全程监控、精准管理。

(三)强化信息共享。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要求,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农田建设、保护、利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加强数据挖掘分析,为农田建设管理和保护利用提供决策支撑。

五、强化后续管护 

(一)明确管护责任。遵循“建管并重、权责明确、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发挥村级组织、承包经营者在工程管护中的主体作用,落实受益对象的管护投入责任,引导和激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农田设施的日常维护。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务、林草等部门要加强对管护主体和管护人员的定期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管。

(二)健全管护机制。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建立权责明晰、运行有效、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实现“五有四确保”目标,即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有主体、有人员、有资金、有标准、有考核

确保管护机制落实到位,确保已建高标准农田全部纳入管护范围,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定期维护,确保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不降低,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久持续发挥效益。

(三)明确管护任务。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维修和养护,确保项目工程及配套设施完好并能正常发挥作用。保证土地平整后耕地的数量与质量,保证土壤改良深松标准和肥料肥力,保证田间道路的完整和通达,保证灌溉与排水设施的完备和正常使用,保证农田防护发挥的生态屏障作用,保证项目公示牌、标志牌、交通警示等标志牌完好、清晰。

(四)落实管护资金。建立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制定管护经费标准,强化管护经费保障,对管护资金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市县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灌溉渠系、微喷灌设施、田间道、生产桥(涵)、农田林网等公益性强的农田基础设施管护经费的财政补助力度,完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的政策措施。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灾毁保险。

(五)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有条件的县区建立农业水价改革机制、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终端用水管理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

六、严格保护利用

(一)强化用途管控。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加强农田保护。推行合理耕作制度,倡导轮作倒茬休耕,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加强后续培肥,防止地力下降,确保可持续利用。对水毁等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要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认真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杜绝白色污染。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存放到农田。

(三)坚持良田粮用。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产粮大县奖补政策和农民种粮激励政策,压实粮食生产责任,保障农民种粮合理收益,调动各级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和农民种粮积极性。


第七章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一)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根据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实践结果,规划任务完成后,将显著改善农田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新建和改造提升的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能力亩均提高10%-20%,全市粮食产能进一步巩固提升。

(二)节约农田投入成本。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新建和改造提升的高标准农田将大幅省工、节水、节肥、节药等,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亩均增收节支约322元。综合考虑市场需求状况,并以市场指导价为依据,以当地农业生产及生活习惯,以及土地的适宜性,10000亩为单位测算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前,农作物产量水平为小麦亩产200kg、玉米亩产500kg、马铃薯亩产1500kg。种植比例2:5:3,主要农作物价格稳定,小麦单价3.00元/kg,玉米单价2.80元/kg,马铃薯单价1.00元/kg。

项目实施后,通过配套农田道路等基础设施,可有效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生产成本有效降低,农作物产量将有一定幅度的提高。小麦、玉米、马铃薯年产量可提高到250kg/亩、600kg/亩、1800kg/亩。




表7-1  项目实施前后耕地收益计算表

类型

名称

种植比例(%)

种植面积(亩)

目前亩均产量(kg)

市场  单价   (元/kg)

种植成本(元)

亩产值(元)

净产值(元)

总产值

(万元)

实施前 水平年

小  麦

0.20

2000

200

3

400

600

200

40

玉  米

0.50

5000

500

2.80

660

1400

740

370

马铃薯

0.30

3000

1500

1

700

1500

800

240

小  计

10000






650

实施后水平年

小  麦

0.20

2000

250

3

360

750

390

78

玉  米

0.50

5000

600

2.80

600

1680

1080

540

马铃薯

0.30

3000

1800

1

620

1800

1180

354

小  计

10000






972

本测算以10000亩为单位计算,各项单价以市场指导价为依据

322

(三)新增耕地调剂收益。收集整理新增耕地有关基础资料,核实认定新增耕地来源(未利用、低效利用和闲置、损毁、退化的非耕地地类作为新增耕地来源),核实新增耕地数量指标,评定新增耕地质量等别,核算新增耕地产能,在满足本市耕地占补平衡需求的情况下,可用于跨区域耕地占补平衡调剂。

二、社会效益

(一)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成后,显著改善全市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肥、水资源利用率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占耕地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农业抗灾能力显著增强,降低自然灾害引起的产量波动,稳定农产品市场供给,对保障全市粮食安全、稳定农产品价格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有效提升耕地“连片化”和“宜机化”,推动农机农艺融合和现代农业技术综合应用,有效促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经营,为节水灌溉、精量施肥、良种使用、机械铺膜等新技术、新装备使用创造条件,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推动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型升级,加快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奠定基础,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调动经营主体积极性。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田、土、水、路、林、电等基础设施综合配套,科技服务全面覆盖,管护机制健全运行,耕地数量稳定,质量稳步提升,农业生产环境显著改善,农业生产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粮食作物规模化效益逐步发挥,农民种粮积极性充分调动。努力培育多元主体、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构建“新型经营主体+高标准农田+标准化和规模化种植”的发展新模式,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三、生态效益

(一)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提高耕地集约化利用水平和灌溉水利用系数,亩均节水率10%以上,缓解农业发展的水土资源约束,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减少耕地水土流失。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田块整治、农田地力提升、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综合措施,优化农田空间格局,改善农田平面结构,高标准农田拦蓄降水85%以上,提高蓄水保墒能力,有效降低地表径流,减少耕地特别是坡耕地的水土流失和土壤养分流失。

(三)提升农田生态功能。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田块整治、保护性耕作、农田林网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可增强农田水土保持和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改善小气候,提升耕地固碳能力,增加林木蓄积量,优化农村田园景观,为乡村生态宜居提供绿色屏障。

(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合理耕作、平衡施肥、秸秆还田、水肥一体、统防统治等农业技术措施综合应用,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耕地质量和承载能力,保持耕地土壤健康,提升全市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绿色发展水平。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立项批复、竣工验收、上图入库、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要求,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新体制。落实市级抓监管、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主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靠实工作职责。县级政府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的作用,全面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审批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建设任务,落实地方财政资金。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履行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和标准制定、计划审批、进度调度、建设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部门和金融保险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与管理、金融支持等工作;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市县农业农村及相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落实好建设任务和工作责任,乡镇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村社协同落实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权属调整等,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三)动员群众参与。构建群众监督参与机制,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形成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注重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村集体、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建设和管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强化队伍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队伍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配强县乡两级工作力量,与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相适应,强化人员配备,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加强业务交流,加快形成层次清晰、上下衔接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切实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强化规划引领

(一)构建规划体系。以《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为指导,以《定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遵循,构建省市县三级规划体系。省级规划依据国家规划已明确市州目标任务;县级规划依据省级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市区域条件,重点明确区域布局,确定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将任务分解到县区;县级规划重点将建设任务落实到项目和地块,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

(二)做好规划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要符合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做好与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规划的衔接。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粮食保障要求等因素,科学开展水资源论证,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明确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

(三)开展规划评估。采用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本级规划目标、建设任务、重点工程执行情况进行实施中期评估分析,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切实发挥好规划的引领作用。

三、加强资金保障

(一)加强政府投入保障。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压实地方投入责任,优化支出结构,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根据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变化,及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和管护资金。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整合使用土地出让收益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在国家确定的投资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项目建设投资标准。

(二)完善多元化筹资机制。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完善“银企担”合作机制,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有序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鼓励地方政府在债务限额内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新增耕地指标跨区域调剂统筹和收益调节分配,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不加重农民负担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投劳,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理。

(三)统筹整合资金。进一步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统筹不同渠道相关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遵循任务和资金相匹配的原则,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规定,制定整合资金方案,统筹使用和有序投入各类资金,将任务和资金落实到地块,确保建设任务完成。

四、加大技术支撑

(一)加强技术创新。针对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保护全过程的“卡脖子”问题,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加强科技研发,加大对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提升、耕地质量提升、农田信息化监管等关键技术问题的研究力度。明确阶段性目标,集成跨学科、跨领域优势力量,加快重点突破,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二)完善创新机制。建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机制,鼓励农田建设领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建立创新联盟,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建设一批长期定位监测点、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加大资源开放和数据共享力度,优化科研平台管理机制。

(三)开展科技示范。大力引进和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工程与装备技术,加强农田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与应用。开展生态绿色农田、数字农田和土壤退化及工程性缺水等问题专项示范建设,引领相同类型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川河经济带和引洮灌区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全市分安定、通渭、陇西、临洮和渭源、漳县、岷县两个区域,按照不同建设类型积极创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区,形成在省内拿得出、叫得响、能复制、可推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定西模式”。

(四)加强水源保障。以洮河灌区骨干渠系改造为重点,加快推进洮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加快安定区引洮供水一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陇西县渭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引洮供水二期安定、通渭、陇西三县区田间灌溉工程建设,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依托,加强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软体水窖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测墒灌溉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围绕定西市马铃薯、玉米、中药材、高原夏菜等特色种植产业,推进区域特色农业高效节水灌溉。

五、严格监督考核

(一)强化激励考核。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和跟踪指导,强化质量管理,提升建设成效。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制度,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粮食安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耕地保护的责任目标考核,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倾斜支持或通报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约谈处罚。

(二)加强行业管理。严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资质审查关,提高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单位技术力量门槛,杜绝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从业机构承接相关业务。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动态监管。

(三)做好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推进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切实防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加强监管和资金审计,实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强化结果应用。严肃跟踪问效问责,对工作滞后、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政策解读:《定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解读




责任编辑:马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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