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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20 17:30 来源: 市司法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现行《定西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于2020年9月印发。自制度建立运行以来,在规范起草、审核、审议、公布、备案、清理等各个环节,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深入推进,特别是2021年《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印发后,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制定主体、审核机制、备案要求、清理规定、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新规定。为了维护法制统一,市政府对2020年出台的《定西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定政办发〔2020〕120号)进行了全面修改。经座谈讨论、征求意见、专题会议研究、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形成新的《定西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新的《定西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10月12日印发公布。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依照国家和省上的新规定、新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范围、制定主体、审核机制、备案要求、清理规定、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细致的完善和规范。新《办法》沿用了原办法的章节结构,在条款内容上作了增删和修改,逻辑结构条款序号做了相应调整。通过修改,共删除8条,新增12条,调整修改完善27条,新的办法由原八章六十条变为八章七十三条。

(一)修改了制定依据。将《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列入到第一条制定依据中。

(二)依照《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规定,将第二条第二款中“各级人民政府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含经本级政府批准、同意,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以自己的名义制发或者经其批准、同意,由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为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对照省办法具体规定,对第二条第三款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范围作了调整,增加了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工作考核等文件,以及规划类文件和专业技术标准类文件等文件类别,使范围更全面,更加方便工作人员辨析和落实。在原第四条使用范围中,增加了对垂直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并调整为第三条。

(四)根据省办法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重新进行明晰。将第八条“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两类不得以本部门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修改为“部门内设机构、部门派出机构不得以本部门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

(五)依照省办法规定新增了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内容,增加了辅助性法律服务经费及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管理方面的原则性、综合性要求。

(六)删除制定年度计划环节。主要因为无论是国务院文件还是省政府规章,都没有“制定年度计划”的具体要求,另外,市政府每年都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而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相关领域行政管理的具体制度措施,也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一部分,因此,只需将需要市政府出台的这部分相关领域行政管理的具体制度措施,作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列入年度目录即可。

(七)第十七条第三款新增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可以委托相关领域专家、研究机构、其他社会组织起草的具体规定。

(八)进一步规范公众参与程序,完善公开征求意见的方法,第十九条新增了“同步在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十五日”的法定要求。

(九)第二十五至二十七条进一步完善了审核方法,提高了可操作性。

(十)按照省办法规定细化了送审材料,第二十四条增加了起草部门合法性审核材料、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等内容。

(十一)对照省办法规定,新增第三十一条建立专家协审机制的内容。

(十二)对照省办法规定对有效期规定进行了修正完善。主要在第四十一条中将原办法名称中有暂行的有效期最长1年变更为2年。

(十三)第四十四条对备案所需材料重新作出调整,将原一式十份精减为一式三份。第四十六条增加了备案材料同步上传信息系统的备案要求。

(十四)根据省备案审查规定增加了第四十八条有关备案审查内容的条款。第五十条根据省上规定完善了备案审查方式和专家协助审查的工作机制。

(十五)第五十六条中调整了清理时限要求。由原每2年一清理修改为每3年一清理。

(十六)调整了评估时限要求、评估方式。第五十八条中由原文件到期前6个月修改为3个月。

(十七)第六十一条中重新规范了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上报制度,将原每半年上报一次改为每年上报一次。

(十八)重新规范细化了异议审查规定。对异议审查建议方式、处置基本要求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更具操作性(第六十二条至第六十五条)。

(十九)依照省办法规定对监督责任重新进行了细化。

(二十)附则部分明确了施行时间及相关文件的效力,新办法实施后明确将原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制度予以废止。


相关链接: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西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责任编辑:马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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