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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西市加快推进重点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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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西市加快推进重点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政办发〔2022〕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定西高新区、定西生态科创城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及省属在定有关单位: 《定西市加快推进重点镇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定西市加快推进重点镇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强县域、强重镇行动和川河经济带建设,进一步聚合资源、发挥优势,科学布局、主动作为,坚持问题导向,聚力追赶发展,按照“7+10+23+79”特色小城镇发展体系要求,对全市7个县区政府所在地镇、10个重点镇、23个“七川五河”特色经济示范带重点小城镇、其他79个乡镇分层级梯次建设,主要根据10个重点镇实际和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重点镇建设的重要意义 小城镇是县域发展中上联城乡,下接农村,引领乡镇,承载产业的关键节点。近年来,全市在推进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小城镇。特别是安定区巉口镇、内官营镇,通渭县马营镇,陇西县文峰镇、首阳镇,临洮县新添镇、中铺镇,渭源县会川镇,漳县三岔镇,岷县梅川镇等10个重点镇,结合小城镇综合改革的推进,基础设施有效改善,一二三产融合推进,人口聚集效应明显,对镇域乃至周边乡镇的带动效应明显增强。截止2021年底,10个重点镇总人口47.8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9%,其中镇区人口16.73万人,占全市城镇人口的17%,城镇化率为34.96%。有各类市场主体23630家,占全市的10%,2021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85亿元,占全市的17%,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亿元,占全市的12%。完成第一产业总产值12.6亿元,占全市的12.8%,人均实现一产产值4064元,低出全市平均水平2449元,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1960元,高出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162元。重点镇规划区面积78.51平方公里,占全市城镇规划区面积476平方公里的16%;已建成面积46.96平方公里,占全市城镇建成区面积230.66平方公里的20%。10个重点镇规划区内或周边有各类产业园12个,资源禀赋、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条件优越。从发展情况看,10个重点镇逐步成为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主阵地,是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的“蓄水池”和“节流闸”。从10个重点镇区位看,其介于城乡之间,地处川河经济带的主要节点,是以城带乡、城乡协调发展的“平衡杆”和“承接器”,是川河经济带建设的“领跑者”,从重点镇发展基础看,其地理区位优势明显,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人口聚集效应逐步形成,是我市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剂”,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领航者”。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衔接乡村振兴、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定西的关键时期,率先推动10个重点镇的发展,不仅辐射面广,而且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对接空间规划、编制城镇规划、培育特色产业、引进市场主体、提升社会治理、增强辐射带动、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七个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核心推进重点镇建设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因地制宜补齐短板弱项,促进重点镇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全面加快推动小城镇承前启后、衔接左右发展,确保10个重点镇走在本县区乃至全市的前列,成为乡村振兴的引擎、新型城镇化的支点、强县域行动的载体、川河经济带的核心。 (二)工作要求 1.科学规划,统筹发展。按照“7+10+23+79”特色小城镇发展体系和川河经济带布局,结合全市“一主四副三带两轴一枢纽”城镇发展格局,突出重点镇规划的科学性,强化重点镇发展与邻近城市(县城)、村庄的衔接配合,通过发挥重点镇的重要节点功能,促进城市、县城、重点镇、村庄协调融合发展,构建完善合理的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 2.补齐短板,强化服务。区分轻重缓急,缺什么补什么,着力解决好卡脖子问题,补齐产业配套、市政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领域短板弱项,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重点镇全面延伸覆盖,吸引人口和产业向重点镇集聚,促进居民增收和扩大消费。 3.集聚资源,合力攻坚。尊重重点镇发展规律及市场规律,顺应重点镇及乡村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紧盯人口、土地、资金三大要素,按照城镇发展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合理做好城镇建设用地、劳动力、资本等要素保障,助推重点镇经济高质量发展。 4.重点先行,引领带动。合理把握小城镇建设的时序、节奏、步骤,把10个重点集镇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稳步有序推动其他小城镇建设,全面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强县域行动和川河经济带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产业对重点镇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更加明显,重点镇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补齐补强,市政设施基本完备,公共服务全面提升,小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投资拉动作用更趋明显;乡村振兴主导产业聚集重点镇,川河经济带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居民消费水平逐步提高;重点镇区域生产总值不断提高,新增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重点镇在乡村振兴、强县域行动中的引领支撑作用更加明显。 三、把握现实基础,明确重点镇发展目标定位 要坚持特色化发展,科学合理确定重点镇定位、发展路径和目标。引导各镇依托不同的资源禀赋、基础条件和优势,坚定走好适合本地实际的发展路径,推动形成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生动格局。 对城镇一体型的安定区巉口镇和陇西县文峰镇,按照定西市区、陇西县城总体规划进行建设发展,推进城市(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尽快延伸覆盖镇区,按照城市(县城)的标准进行建设管理,做大做强产业园,形成更加完善的产业链,全面做好城市(县城)产业发展、人口聚集的承接工作,打造为服务城市的卫星镇。巉口镇要打造安定内鲁经济带乃至全市马铃薯深加工产业的“龙头”、草蓄产业的“示范”、设施蔬菜产业的“标杆”。文峰镇要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和产业优势,进一步形成集“药业采购销售、现货期货交易、文化展览、信息发布、旅游观光、仓储物流”六大功能为一体的现代中医药中心镇。 对镇园一体型的陇西县首阳镇、渭源县会川镇、漳县三岔镇,要发挥各自基础优势,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要求,依托园区土地资源和政策优势,加大招商力度,进一步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品牌,全面提升辐射带动能力。首阳镇要继续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在中药材深加工,完善产业链上下功夫,成为引领“中国药都”的品牌镇。会川镇既要推动中药材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也要发挥交通枢纽优势,完善镇区基础设施,打造区域中心镇,辐射带动周边乡村发展。三岔镇要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的同时,发挥交通区位优势,依托工业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做强龙头企业,成为引领漳县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对镇园相邻型的临洮县中铺镇,将周边工业园区纳入小城镇总体规划,做好产镇融合发展,做大做强工业,带动三产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成宜居宜业新型小城镇。要着力打造新型工业重镇,衔接兰州和临洮的经济交流,成为“一核三带”战略布局中的重要节点。同时要发展山区百合药材,川区西瓜蔬菜等现代农业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成宜居宜业新型小城镇。 对综合商贸型的安定区内官营镇、通渭县马营镇、临洮县新添镇、岷县梅川镇,在继续依托交通、区位和历史传承优势的基础上,要明确主导产业,完善产业链,引导产业向镇区聚集,合理建设产业园,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基层治理,提升镇区的聚集能力,打造成城乡融合、转型发展小城镇。内官营镇要打造西北高原夏菜生产、陇中“草地农业”示范、区域优质种薯商品薯供应三大基地,加强园区建设和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生产种植在农村、加工销售在城镇的产业格局,增强镇区的吸附力和聚集力。马营镇要立足交通区位优势,找准特色优势产业,打造通渭城市副中心。新添镇要主动融入“兰西城市群”,做大做优蔬菜、花卉特色产业,走农旅融合之路,成为兰西城市群内集现代农业、休闲养老、商贸物流为一体的新型强镇。梅川镇要在中药材加工销售和完善产业链上下功夫,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县域现代综合商贸区和特色经济强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坚持规划引领,科学指导重点镇建设发展 (一)加快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审批。针对大部分重点镇建设用地少、可开发资源匮乏的实际,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区及重点镇的协调指导,统筹考量生产、生活、生态需要,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合理划定“三区三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调整重点镇开发边界线,留足土地指标,为今后发展预留空间,为融资提供保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二)加快推进重点镇建设规划编制。针对原有重点镇规划老旧,无法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的实际,结合土地和产业发展,统筹城镇与乡村、经济与社会,立足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尽快对重点镇总规进行修编,同步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设方案。以规划的高质量、高水平,确保建设的科学性、持续性。控制性详细规划要综合考虑文化、历史、自然和采光、风向、地下水、土层等因素,准确定位、合理定性、统筹定向,及早做好调查研究、沟通衔接、项目设计等工作,确保能够科学指导建设。要加强重点镇规划与土地利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有效衔接,并将重点镇周边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纳入城镇规划。重点镇总规和控规,在组织专家评审,县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基础上,要报请县区人大审查备案,固化规划成果,防止人为调整变更。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三)加强规划实施监管工作。严肃规划的执行管理,规划一经审批,不得擅自更改,调整重点镇规划要报人大和上级政府审批备案。规划编制完成,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认真执行规划。在重点镇建设和管理中,要不断加大规划的执行力度,严格审核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高规划实施水平。对重点镇规划的实施要通过定期汇报、专项检查、群众监督等多种形式,利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各种手段,加强监督,保证重点镇建设和管理健康、有序进行,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五、做优产业培育,引领重点镇高质量发展 (一)编制重点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立足于强县域行动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强重镇为着力点,以基础设施补短板和互联互通为支撑,以川河经济带建设为引领,以产业培育为突破,按照以城带乡、城乡共融、错位发展的原则,立足于重点镇资源禀赋和发展潜力,编制重点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产业是强重镇的基础和灵魂,要充分挖掘和发挥重点镇的自然、经济、区位、地理、人文、资源等禀赋,扬长避短,确定2-3个特色优势产业。各县区要围绕重点镇特色产业培育,在规划引领、制度设置、资金安排、要素保障、技术服务上予以全方位扶持。要围绕产加销一体化、贸工农一条龙,多环节予以支持。要加强对重点镇产业培育发展的科学指导和政策支持,将乡村振兴中农副产品加工、仓储、物流项目向重点镇倾斜,重点围绕中药材、马铃薯、宽粉、肉制品加工等产业发展,建立产业园区,以产业集聚夯实重点镇发展基础。要立足镇城一体、镇园一体、镇园相邻和商贸枢纽等镇域发展类型,依托城市、借助园区、招商引资,培育核心主导产业,挖掘重点镇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基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林草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商务局 (三)推动产业聚集发展。要充分探索发展符合各自实际的重点特色产业,逐步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带动重点镇高质量快速发展。要把乡村振兴主导产业向镇区聚集安排,形成周边农村种植生产,镇区加工销售的合理布局,完善产业链,发挥产业上下游的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农业优势,坚持宜农则农,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服务农村、助农增收的特色农产品集散镇。要依托中药材、蔬菜、马铃薯等特色农产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发展现代城郊农业、山地高效农业、观光体验农业,强力推进农业“结二连三”,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要突出工业优势,打造工业特色镇,坚持宜工则工,依托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区、经济开发区和大型工业企业等,打造一批配套补链、扩幅强基的工业重镇。要依托区位优势,打造商贸物流特色镇,坚持宜商则商,结合发展通道经济,依托重要交通节点,因地制宜建设零距离换乘交通枢纽,打造智慧高效、便捷价廉的商贸物流重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四)提升园区平台载体功能。镇园一体、镇园相邻的重点镇,要综合考虑生产、生活和服务功能,推动镇园融合互补、相向发展。通过干部交流、相互兼职、规划融合、功能区分,推动产业向园区聚集。未建设产业园区的重点镇,结合规划编制,明确各自版块功能,形成相对集中的工业、商贸和生活区,逐步打造镇级园区,最终形成一镇一园的产业聚集发展格局。各县区在园区基础建设、产业项目安排、土地指标安排中,要充分考虑重点镇带动聚集作用,优先向镇区及周边安排,支持镇区基础设施优先发展、产业快速提升,增强聚集带动效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 六、坚持因地制宜,完善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市场主体引进。要运用法制化、市场化战略开发建设城镇。要立足于重点镇及周边丰富的要素资源,依托重点镇人口聚集、产业聚集的特点,集中规划谋划项目,招引市场主体,参与城镇开发建设。一方面,引进企业,以地生财,连片开发,完善城镇道路、绿化、供排水、供热等基础设施,拆迁改造镇区危旧房屋,提高群众的生活品质。另一方面,依托重点镇辐射带动作用,以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为主体,引进市场主体,建设龙头企业或产业园区,推动城镇及周边农副产品深度加工,同步完善商贸流通功能,形成区域产业发展龙头。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 (二)加快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全面清理排查重点镇基础设施欠账,编制项目清单,并按照轻重缓急,做好城镇基础设施规划。要注重镇区道路、供暖、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路灯、绿化、公园景观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和教育卫生、养老服务、市场交易等功能完善提升,编制重点镇项目库和年度建设计划。要立足于重点镇与县城功能互补,与乡村联动发展和产业引领区域统筹,谋划区域交通物流项目,实现重点镇带动发展战略。要围绕改善提升重点镇生态环境和发展条件,谋划实施重点镇面山绿化 和生态修复工程。要紧贴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围绕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等抓好项目的包装和争取。要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规划编制,明确2023年重点项目,按照“1346”建设时序和“3246”项目调度机制加快推进。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全面提升重点镇形象和品位。要实施重点镇风貌改造、不体面现象整治、绿化亮化、面山绿化等工程,全面推进老旧农贸市场、背街小巷整治,深入实施街道立面、固废垃圾、扬尘废气等专项治理,全面改善提升城镇风貌,将重点镇镇区打造为乡村振兴的示范点和带动极。要突出房前屋后、背街小巷、老旧居民区、集贸市场等区域和公共空间等重点,全面整治乱堆乱放现象。要规范沿街商铺牌匾设计,整治违规占道堆放、占道经营、占道设摊等现象。要依法整治拆除私搭乱建和违法建筑。要全面排查修整镇区道路,做到道路畅通。要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和交通疏导,培养城市生活理念,把重点镇打造成新型城镇化的平台和乡村聚集发展的宜居宜业美好家园。要因地制宜,加强对老街巷、老厂房、老院子整治改造利用,积极打造美丽民居、美丽院落、美丽街区,鼓励开展绿色建筑改造,积极引入装配式建筑等现代技术,提升镇区房屋功能及风貌。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积极开展乡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着力解决乡镇干部职工、青年教师、青年医护人员及流动人口等群体住房问题。乡镇人民政府、学校、卫生院和企业可利用现有的闲置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在土地、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通过单位自筹、企业合建、专项债券支持、争取国家补助,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各县区要制定方案,启动建设。2023年10月底前实现重点镇保租房全覆盖,解决基层流动人口住房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七、补齐治理短板,提升基层社会综合治理能力 (一)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以理念、机制和重心转变为抓手,推动重点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要推动重点镇工作由管农村向农村管理和城镇建设管理并重转变;由单一的农业种植向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转变。要围绕城镇建设管理、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等工作重点,确定专门人员,制定相关制度,明确相关标准和要求,细化具体的考核评价办法,推动重点镇建设管理有人抓、有制度管、有标准评,工作走向制度化、长效化。各县区要结合重点镇短板弱项,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建立领导机制和包抓机制。要明确各行业、各部门支持重点镇建设任务和目标,并量化考评,引导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重点镇建设的工作格局。要调整完善市县区考评办法,结合小城镇实际,实行差异化量化考评,调动重点镇抓小城镇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重点镇要探索建立全方位考评机制,激励广大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小城镇的共建共治。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二)构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突出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广大群众的习惯养成和社会治理,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为切入点,以村规民约和社会公约的制定落实为突破,以宣传引领为抓手,切实重视和加强城镇社会治理,引导群众尽快转变生活习惯,形成和谐有序的城镇管理秩序。要加强市场秩序、交通秩序管理,突出法律服务、民事调解、物业管理,构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加强协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建设,提高居民的组织性和合作意识。要重视消防等社会治理能力提升,有效提升重点镇防灾减灾能力。要结合重点镇建设,适时调整加强执法所力量,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和执法向基层延伸,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局、市公安局 (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要围绕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重点镇优先发展的战略安排,优先安排项目,支持重点镇初中、小学、幼儿园和卫生院建设,并配备相应的教学和医疗器械。要建立健全人才流动机制,向重点镇选配名师、名医引领教育医疗事业发展。用2-3年时间,把重点镇打造成教育医疗服务的高地,增强重点镇的吸附力和聚集度。要探索联合办院、互动发展模式,依托重点镇卫生院建设县人民医院分院,提升重点镇医疗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解决乡镇卫生院发展瓶颈问题。要深化重点镇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居住证制度,引导周边群众到重点镇务工居住,同等享受重点镇教育、医疗资源。要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推动由农民向市民转变的同时,通过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支持土地开发,助推重点镇全面开放建设,追赶发展。要依托重点镇优越的自然条件,支持发展养老产业和养老服务,提升社会保障能力。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八、优化公共服务,增强承载能力和聚集效应 (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重点推进教育、卫生、商业服务等要素向重点镇聚集,加快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高重点镇义务教育办学质量和医疗卫生条件,吸引更多的人口在重点镇就学就医、安家立业。加强重点镇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镇村扩容下沉,更好的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结合中医药特色产业,推动康养资源与重点镇融合创新发展,并培育中药材种植、药品和养生食品制造加工、医疗美容等康养旅游产业。要进一步优化重点镇教育资源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补齐重点镇普惠性资源短板。改善重点镇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学习基础设施。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县区及重点镇研究制订具体的细化落实方案,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 (二)完善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加强农技服务、农机维修、农资交易、物流服务、仓储配送、邮政快递等生产服务设施建设,有条件的镇要逐步完善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新业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便利店、超市、集贸市场等便民服务设施,提升餐饮、宾馆等服务水平。统筹建设集公共服务、商业、休闲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设施。加快推进重点镇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建设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健身步道等设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服务和体育健身需求。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体旅游局 九、促进城乡融合,提高重点镇辐射带动能力 (一)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发挥城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桥梁作用,以重点镇为中心统筹推动供水、供热、网络、天然气管道、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向周边村庄及较大行政村延伸。支持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向乡村拓展,支持具备客运(公交)功能的重点镇建设运输服务站。加快推进重点镇的公路客运站以及客运班线、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等中途停靠站点建设。强化城镇对周边农村的生产生活服务功能。建设以城带乡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联结城乡的冷链物流、电商平台、农贸市场网络,带动农产品进镇和工业品入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 (二)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政策支持,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坚持因地制宜,规范发展乡村振兴产业。落实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政策,增加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收入。扎实做好城镇集中安置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就业帮扶工作,推动安置点公共服务提质升级,持续提升安置社区治理服务和融入水平。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激发重点镇建设发展内生动力 (一)健全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机制。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重点镇人口聚集积极出台优惠政策,特别是结合生态移民和易地搬迁政策,吸引人口向重点集镇聚集。要大力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地质灾害威胁区、河湖管理范围、地震灾害危险区、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地核心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群众,就近搬迁至小城镇。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重点镇零门槛落户政策,简化户籍迁移手续,积极鼓励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各类人员落户重点镇,确保新落户人口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保障农民工等非户籍常住人口均等享有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城镇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流转和退出机制。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利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多元筹资,推动重点镇开发建设。各县区可以依法委托代管的形式,赋予重点镇管理职能和权限,强化事权、财权、人事权和用地指标等保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能力。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破除一切限制农民进镇创业观念性、政策性、体制性障碍,取消一切限制农民进镇创业的政策规定,支持城镇企业吸收农民进镇就业,鼓励农民进镇创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重点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推动重点镇发展。要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培养和扶持农村人才的成长机制,促进城乡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充分结合。要强化农民工的适用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要逐步提升以重点镇为核心,辐射周边的交通条件,引导农民逐步形成生产在农村,生活在城镇,城乡互动发展的格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建立多元可持续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重点镇建设,充分运用“债贷结合”等途径,做好项目后续配套融资。鼓励引入市场主体参与重点镇开发建设。支持重点镇创办开发公司或县属国有企业联合重点镇参与开发建设,通过多种方式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参与市场经营,推动融资发展。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 (四)建立集约高效的建设用地机制。根据重点镇经济发展基础条件、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政策,确定分区目标。各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的工业项目率先开展“标准地”改革,逐步全面实现以“标准地”制度供地,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实施严格的标准规范控制,积极盘活低效存量土地,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成果运用,对土地绩效好的镇,优先安排用地指标。重点镇结合各自产业特点,积极开展多评合一,提高供地建设能力。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五)强化对重点镇激励考评。要围绕“7+10+23+79”的乡镇建设体系,调整优化乡镇考核评价办法。10个重点镇在考评城镇和农村的同时,要注重协调性、平衡性和带动性的考核评价。要突出项目争取、城镇建设、城镇管理、产业培育和城乡融合发展的考核。通过调整考核机制和重点,引导重点镇工作重心转移和机制调整。要建立重点镇提级管理机制,10个重点镇党委书记由县区党委提名,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任命,平时由市委组织部和县区委监督考评。重点镇班子分工,由镇党委提出,报县区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实施。10个重点镇工作在县区委、政府各自考评的同时,市委、市政府集中考评,全市评比。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制定相关制度并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组织部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重点镇快速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市、县区、重点镇三级联通,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的推动重点镇建设工作机制。市城镇建设管理委员会小城镇建设专责组统筹做好重点镇规划建设管理、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考评等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重点镇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管。各重点镇党委、政府要制订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改革创新。市县区两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集镇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各县区政府要把重点镇建设发展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重点镇领导班子追赶发展能力建设,盯住重点镇党委书记这个关键,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对走在前的重点关注培养、走在后的查根溯源问责,倒逼各级干部立足市场、土地、人力等方面的资源条件和发展优势,主动谋事、踏实干事、努力成事,领导带动重点集镇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新的增长极。 (三)加强资金保障。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重点镇建设,采取“以奖代补”“以物抵资”“先建后补”等形式,对由社会资本牵头的一些基础设施投资和公益性支出给予奖励和补偿。各县区要根据重点镇建设、运营情况,科学测算,保障其正常运行、管护资金和人员工资。重点镇建设运行的财政税收收入,按比例返还镇财政,用于污水处理厂、路灯、绿化、环卫等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争取政府专项债券,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 (四)加强督导考核。要实行“7+10+23+79”乡镇分类考核,对每个类型的小城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标准。将重点镇建设工作纳入党政督考一体化平台,全面进行督促考核。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对本方案中安排的重点任务,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考核。督促各重点镇对标对表,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工作成效。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切实加快重点镇建设发展。 PDF版: 政策解读: 《定西市加快推进重点镇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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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马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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