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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工业园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02 17:40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 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强化“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推动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进一步推进“四强”行动、做好“五量”文章,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22〕5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 起草过程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22〕56号)下发后,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学习酒泉市、金昌市、兰州新区等“标准地”试点市的先进经验,结合全市工业园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为实现资金等要素和发展需求精准匹配,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项目供地程序,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的目标,制定《定西市工业园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发改局、各县区自然资源局意见并做了修改。经7月8日第10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经8月3日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方案》正文共分5 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基本原则主要是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优化服务、提升效率;节约集约、提高效益;依法依规、全程监管。

第二部分是推行范围和目标。推行范围是定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陇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洮经济开发区、岷县工业园区、通渭工业集中区等5个省级开发区和渭源工业集中区、漳县工业集中区两个市级开发区内的工业园区。工作目标是各县区政府和定西高新区管委会于2022年9月底前出台工业园区“标准地”实施细则。2023年6月底前新供应工业用地,“标准地”制度供地比例不低于30%,逐步全面实现以“标准地”制度供地的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

第三部分是出让程序。包括出让前准备、按标出让、审批服务、按标施建、对标验收及用地评价等五个主要环节。

第一个环节出让前准备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包括完成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资源论证评估、水土保持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区域评估和其他必要的评估。二是建立符 “标准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所占比例、土地产出,以及亩均税收、能耗控制、环境标准等控制性指标体系,并实行动态调整。三是完善基础配套。做好“标准地”出让地块的“七通一净” (道路、给水、排水、 电力、热力、通讯、燃气及土地征拆)等基础配套工作。

第二个环节按标出让,包括拟定出让方案、发布出让信息、组织土地出让、签订相关协议四项内容。企业竞得土地后,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三个环节审批服务。推进“标准地”与代办制、承诺制等改革联动,推动优惠政策“不来即享”、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同时建立“标准地”项目前期辅导服务机制,确保项目精准落地。

第四个环节按标施建。用地企业应承担并落实工程主体责任和质量、安全、进度管理,确保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和既定计划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指导和监管,确保项目按照约定条件和建筑规范标准建设。

第五个环节对标验收及用地评价。相关部门按照验收标准和“标准地”履约践诺情况,对项目规划、消防、人防、档案、市政公用等进行协同联动、联合验收。通过联合验收的,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

第四部分是监督管理。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覆盖“标准地”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股权变更等全过程监管体系。二是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依托在线平台、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市县自然资源部门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强化“技术+”监管。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建立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靠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指导,建立考核机制;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五项措施。

《方案》附件主要包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具体项目操作流程图;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标准地”审批申请承诺书和工业园区“标准地”达产评价办法。


相关链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定西市工业园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马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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