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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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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省驻定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进一步提升技工考核管理效能,确保考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03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截止2025年12月31日,符合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申报条件 凡遵纪守法,专业技术过硬,职业道德素质良好,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文件中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对受处分的工勤人员,处分未解除的,不得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 三、报名时间 考核报名采取市、县、区现场报名的方法,分级报名、分级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后,按人员管理权限分别在市人社局工资科、各县区人社局和定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报名。 (一)市直单位报名时间:2025年6月5日至11日(工作日)。 (二)市直单位报名地点:市人社局10楼1020房间。 各县区人社局和定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自行确定报名时间和地点。 四、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由单位业务人员汇总信息,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现场录入数据,本人确认报名信息。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及材料:介绍信(符合报考条件,同意报考的意见)、本人工资档案、低一级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工作年限满20年,按照大学本科学历条件申报技师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打印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党校文凭提供学籍档案复印件。按获奖条件报考技师人员需提供相应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5年和2026年12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印证的档案复印材料,《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审批表》(正反面打印表,一式三份贴照片)和《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汇总表》(电子版),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一张(与电子照片同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相关表册电子版,在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原件审核结束后当场退回,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不全和不规范的不予报名,个人报名不予受理。如因本人手机号码提供不实,或在考核期间发生变动,造成信息不能传达到本人的,责任由个人承担。 各报名点审核通过后上报报考人员信息,由市人社局录入缴费系统,开具“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作为缴费凭证,由单位业务人员通知后及时进行缴费。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或考核期间违纪违规人员,以及其他参加考核后因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作无效处理,已按合格比例核定的合格人员不再递补且缴纳的考核费用不予退还。技工考核报名按照谁报名谁负责的原则,报名点要严格审核申报人员的报名条件,做好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做到不遗漏符合条件人员,不擅自放宽申报条件,保证培训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结束后将《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汇总表》按照报名序号上报,数据不准确、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接收。 市人社局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培训、考核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各报名点将考核人员《汇总表》于2025年6月20日上报市人社局汇总,经审核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核人员向省人社厅备案。 五、有关工作 (一)培训考核有关工作。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结合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03号)文件精神,技师和高、中、初级工综合成绩按实际操作和理论考核各占50%的比例确定,培训及实际操作考核拟于8月份进行,理论笔试于8月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换发证书有关工作。对持有军队证书的退役士兵,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办理证书换发手续,所在单位通过人社部官网《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或到当地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持有军队证书进行甄别。提供换证人员名单、工资档案、军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有效性结论、《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审批表》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术人员换证情况统计表》等资料,提出办理申请,经人社部门确认工作年限后,按达到条件换发对应等级机关证书。2025年换发证书与考核报名同时进行,各县区人社局和市直主管部门将符合条件人员于6月20日前统一报市人社局审核,换发证书与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一并发放。 六、相关要求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对照文件精神,认真核对资格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人员三年内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电话:0932-8235521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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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刘强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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