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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关于严禁以“优先审核”“加急办理”等名义违规收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0 10:31 来源: 定西市自然资源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广大办事群众、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办证服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郑重声明

1.我中心所有业务均按公开标准办理,不存在“优先审核”“加急办理”等收费服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以“内部关系”“加急通道”等名义收取额外费用(如“加急费”“优先费”)的行为均属违规违法。内部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或变相支持此类行为,违者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我中心所有业务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结,所有流程、时限及收费标准均公开透明(附后),无需支付任何“加急”费用。

二、公开承诺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中心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增强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作出如下承诺:

1.登记时限

一般登记业务:自受理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抵押、解押和查封、解封登记业务:自受理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以上时限均不包含申请人补正材料的时间,不含公示或公告、核缴税费、权籍调查时间。

2.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

收费依据: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

三、监督举报

如发现中介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违规行为,请立即举报。

监督热线:0932—5930655

四、温馨提示

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我中心提供免费帮办服务、上门服务,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提醒:请勿轻信“花钱提速”等虚假承诺,避免财产损失!

 

 

定西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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