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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09:55 来源: 定西市人民政府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定西市教育局聚焦关键领域和教育民生,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加强规范、主动作为、优化服务,不断提升定西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一)坚持提高站位,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组织保障。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托“定西市教育局”网站、“定西微教育”政务微信等多种途径,集中梳理、及时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确保社会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有关教育最新政策。我局门户网站目前共有25个专栏专题,全年共发布各类政务动态信息、教育政策信息等292条。涉及最新政策解读、教育行政执法、政务服务事项、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放管服改革、学生资助、教育项目等群众关心专注的重点事项,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文字、问答、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针对重大教育政策和热点工作做好政策解读,为学生和家长释疑解惑。

(二)坚持聚焦主业,进一步保障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有序。我局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关联度不断提升,政策解读形式丰富,包含文本解读、简明问答的方式。全年发布政策解读7条,发布定西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解读、2024年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改革政策性文件解读等信息,对市教育局相关工作措施和开展情况进行详细说明,营造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重点领域,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水平。市教育局目前共有2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运行,积极建设和管理“定西微教育”微信公众号、“定西微教育”视频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同步推送信息,广泛开展宣传和政策解读,宣传报道内容受到广泛转发和关注。全年“定西微教育”微信订阅号发布信息1976条、订阅数36598人,“定西微教育”视频号发布信息773篇、关注量19142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3.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依然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程序不够规范和公开信息不全面等问题。下一阶段,市教育局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政策文件的学习,开展相关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权威、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教育政策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明确网站负责人、信息员和联络员责任。同时,积极做好重点教育政策、教育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工作的公开解读,尤其是涉及全市广大师生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确保多渠道公开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共有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其他考试等四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

1.普通高考(含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报名考试费:每生每科40元。

2.普通高考外语听力考试费:每生每次20元,实施“一年两考”单独组考时收取。

3.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考试费:每生每科20元。

4.成人高考报名考试费:每生每次125元。

5.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单独组考报名考试费:每生每科40元。

6.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费:每生80元。

(二)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考试

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报名考试费:每生每科50元,免试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按照1科收取。

(三)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报名考试费:每生每次200元。

以上三项考试收费标准均参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

(四)其他考试

1.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费每生每科65元,面试费每生每科280元(甘发改收费﹝2015﹞947号)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费每生每科40元(含社会和应用型考生)(甘价费﹝2009﹞204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含应用型专业)70元/人(甘价费﹝2009﹞204号)。

 

 

定西市教育局

2025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祁福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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