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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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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佩芬、张玉燕、张小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电动车、老年电动代步车等交通工具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 收到建议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队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结合《全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由市道安办牵头,车管、秩序、宣传等科室配合,认真开展电动车源头管理,规范注册、上路行驶、安全宣传等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高站位安排部署,组织领导到位。 近年来,低速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二、三轮摩托车、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保有量不断增长,因价格适中、轻便灵活、停驶方便等特点,已成为广大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同时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也随之凸显。针对此类现状,从2022年开始,定西市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探索,积极汇报党委政府,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全面规范低速电动车的监督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安全出行,全面提高低速电动车交通管理成效。2023年年初,定西市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工信、住建、教育、邮政、银保监等八部门下发了《定西市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确保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迅速开展,全市上下,各级各部门向全社会制发了《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明确摩托车电动车的整治重点和整治措施,列出时间表有序推进。2023年12月13日,市道安办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全市继续开展为期一年的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 副市长、市道安委主任、市公安局局长李进强多次对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作出批示,在 1月24日,李市长主持召开全市摩托车电动车集中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对2024年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截至目前,全市共注册纳管低速电动车43236辆,淘汰39200辆,置换回购“非标”电动车260辆,返厂177辆,下架封存124辆。今年1-6月份,全市共发生涉及摩托车电动车车伤亡交通事故81起,造成18人死亡、79人受伤、财产损失1.4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2.90%、25.00%、3.66%和37.83%。摩托车电动车伤亡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高精度严密管控,隐患消除到位 2月8日,交警支队下发了《全市城市道路交通提效提质行动方案》,要求各县区组织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提效提质行动,精细优化城市道路点(路口)、线(路段)、面(区域)交通组织,不断完善各类标志(牌)标线,科学渠化路口通行空间,优化设置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路口通行流线,减少机非交通冲突,不断提升城市交通运行效率,提高城市交通出行品质。坚持“打击是最有效的预防、打击是最有效的宣传”理念,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行动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深化“一盔一带”行动重点措施的通知》,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建立“学罚结合”的管理模式,对低速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逆行、闯红灯、乱停乱放、酒驾醉驾、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对不满16周岁驾驶及搭载多人等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和批评教育。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劝导群众依法依规驾乘电动车。对非标电动车,严禁上道路通行,违反规定通行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始终以末端管理推动前端治理,从严查处不使用安全带行为,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取得实效。今年以来,查处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34939起, 其中酒驾醉驾227起,未悬挂号牌1200起,无证驾驶1566起,其他交通违法31946起;城市道路低速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高密度宣传引导,警示提示到位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向社会公布《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依托各类媒体平台反复广泛推送,不断深入宣传购买合标电动车常识、注册登记等政策规定。集中曝光涉及低速电动车典型事故案例和交通违法行为,紧盯学校、外卖、邮政、快递、施工等重点领域,大力宣传、积极引导群众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不改装非国标电动车。通过12315等投诉举报热线,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全面提高低速电动车驾乘人员遵纪守法和文明行车意识。深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和“五大曝光行动”,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购买非标摩托车电动车,主动办理登记电动车挂牌业务,驾乘电动车要佩戴好安全头盔,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能力。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印制、张贴、发放等宣传资料21870份,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整治集中宣传活动489场次,通过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发布工作信息138条,通过微信、抖音等新型媒体平台发布工作信息951条,发布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曝光视频534条,综合整治信息省级以上媒体平台采用144条,市级媒体平台采用423条,通过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切实扩大宣传覆盖面,全面推动了我市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可喜成效。 (四)高质效政策宣讲,风险防控到位 市公安局以贯彻实施《甘肃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为契机,紧密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五防”宣传进社区、“文明交通你我同行”等活动,广泛宣传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安全常识,“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靠道路右侧通行”“电动自行车驾驶、乘坐人员应当规范佩戴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安全头盔”等规定,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养成良好骑行、停放充电等习惯。充分利用各大新闻媒体和公安新媒体平台、社区公告栏、电子屏等公共设施,用好身边人身边事,加大对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导致交通事故、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真实案例曝光力度,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规范形成秩序。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关于加强对电动车、老年电动代步车等交通工具规范管理的建议”,按照市道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紧紧抓住深化交管改革、落实新措施的有利契机,依法依规加强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管理,切实提高电动车驾驶人遵章守纪意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构建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使更多的群众感受到便利、享受到实惠、体会到温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定西公安交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定西市公安局 2024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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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市公安局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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