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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五)


发布时间:2023-12-07 11:28 来源: 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
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
情 况

1

D3GS202311270009

临洮县红旗乡何家湾村安贝源乳牛有限公司牛场内污水散发臭味,举报人称家中有土地确权证,但被安贝源乳牛有限公司强行占用2亩2分8的地,一直未归还,向临洮法院、定西法院起诉后未解决。

定西市


甘肃安贝源乳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奶牛养殖,现存栏奶牛5600头左右,厂区内有4个总容积约8万立方米集污池和一座4000立方米沼气罐贮存处理养殖废水。集污池贮存有大量养殖废水,集污池周边能够感受到明显臭味,厂界四周无明显臭味,厂界臭气达标情况正在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检测。
举报人反映甘肃安贝源乳业有限公司强行占用其2.28亩土地问题,临洮县自然资源局、红旗乡政府和红旗乡何家湾村委会确认,举报人反映的有确权证的2亩2分8土地位于临洮县红旗乡何家湾三社“关门沟”,该块土地确权编号 6211242012070303506,距甘肃安贝源乳业有限公司西门大约200米,土地性质为四等地(旱地),四周均为田埂,处于撂荒状态,甘肃安贝源乳业有限公司未占用该块土地用于生产经营。临洮县人民法院和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作出二审终审判决,不予支持“禁止侵占原告土地经营承包权,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诉讼请求。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甘肃安贝源乳业有限公司在厂区西门外空地设置过疫情防控检查点,疫情防控检查点占用土地为荒山荒坡,属于何家湾村集体,也未占用群众反映的2亩2分8的确权土地。

属实

主管部门定期检查,督促运行养殖废水处理设施,降低集污池臭气逸散。协调解决好相关争议。

厂界臭气达标情况正在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检测。督促甘肃安贝源乳业有限公司加强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减少集污池贮存畜禽养殖废水。组织当事人协商争议、化解群众权益纠纷。

未办结

2

D3GS202311270027(*)

定西鹭江环保有限公司没有按照环评要求,将距厂三百米内居民搬迁安置,建厂后直接违法运行;各县的垃圾拉至此地进行焚烧发电,堆放的垃圾臭味熏天,焚烧之后排出的废气污染环境,影响人体身心健康。该公司施工队未经同意,私自乱挖土地取土,在举报人先祖墓地旁边挖了两三米深的坑,用来建设花园,造成土地、生态破坏,举报要将墓地搬迁到安全区域,希望根据国家政策合理公正解决拆迁安置款。

定西市陇
西

大气

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定西市陇西县权家湾镇焦家湾村焦家湾社。设计日处理总规模1050吨/日,分两期建设。总建筑面积2.37万㎡,配置1台700t/d炉排炉,1台20MW的汽轮发电机。2021年5月开工建设,2023年5月底完工调试运行。试运行期间,6月、9月委托对无组织、有组织废气、噪声、臭气采样监测,污染物均达标排放。1.关于“未按环评要求将距厂三百米内居民搬迁安置,而是建厂后直接违法运行”问题。依据《定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300米范围内村民在正式运营之前全部搬迁,共涉及焦家湾村焦家湾社农户13户。2020年5月经农户抽签选定评估公司对房屋及土地进行了评估;2021年12月对评估结果进行了复核,搬迁安置工作正在组织实施。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该项目正在调试运行。2.关于“各县垃圾拉至此地焚烧发电,堆放的垃圾臭味熏天,焚烧废气污染环境,影响人体身心健康”问题。定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包括垃圾接收暂存输送焚烧余热利用等。垃圾池是封闭式且运行时空气为负压建筑物,采用半地下结构,垃圾焚烧过程坑内臭气不会外逸;垃圾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经余热锅炉冷却至200℃后进入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SCR炉外脱硝”工艺,最后达标排放;停运期间,垃圾产生的臭味通过抽风机吸至除臭装置,其间垃圾储坑处于负压状态,整个过程臭气不会外逸。2023年6月、9月分别委托第三方对污染治理设施前端、污染治理设施出口废气,焦家湾村、荒咀下村环境空气、厂外耕地土壤以及厂界废气、噪声、臭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该公司运行期间在线数据达标排放。现场核查走访和电话调查,存在“在天气特别热的时候和车辆进厂时会有臭味”“正常生产时闻不到臭味”。该公司6月、9月份委托第三方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监测,显示厂界臭气均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3.关于“该公司未经同意,私自乱挖土地取土,在墓地旁挖了两三米深坑,用来建设花园,造成土地生态破坏”问题。举报人反映取土地块为权家湾镇焦家湾村焦家湾社村民承包地,地块编码:6211222072020002842(地块面积2.84亩)。经证实,为方便耕种村民自行联系定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施工单位进行平整(平整耕地面积约1.3亩),并非施工方私自取土,平整过程中未改变耕地性质,双方未发生经济往来,也未破坏地块南侧有墓地地块。经实地核查,取土平整区域为基本农田,平整土地与未平整区域高度基本持平,未形成采坑深坑,土地平整过程中未影响邻地坟墓,其他农田内无取土行为,未造成耕地和生态破坏,不存在私自乱挖土地取土和破坏墓地情况。4.关于“将墓地搬迁到安全区域,根据国家政策合理公正解决拆迁安置款”问题。由于焦家湾村建设用地总量小,分布分散,经镇政府工作人员入户与农户反复协商沟通,计划将用于加油站建设的商服用地用作安置新址,其中8户农户同意该处选址,5户农户提出自行选址,需待镇村确认土地属性后确定新址。2024年5月底完成搬迁工作。有墓地地块位于马云路西侧,焦家湾易地搬迁点后方,距离厂区300米以外,不在征迁范围内,不存在解决墓地搬迁款问题。

属实

2024年5月底前完成防护距离内13户居民搬迁;对垃圾车臭味外逸和停产时的臭味问题制定措施立即整改;加强与拆迁安置群众沟通,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依法依规搬迁安置。  

完成了300米防护距离内13户居民的拆迁安置评估工作,正在落实居民搬迁安置费用,兑付补偿资金。督促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针对垃圾车臭味逸散和停产时臭味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每季度开展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组织单位与拆迁安置群众沟通,回应群众诉求,缓和群众担忧,得到群众认可理解,同时依法依规搬迁安置。

未办结




责任编辑:庞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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