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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4 16:35 来源: 定西市人民政府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定西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市场监管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市局党组中心组第十四次学习会暨党组扩大会议精神,现将《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4日


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应急委(市安委会)2022年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及市场监管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市委五届五次全会部署的市域社会治理综合行动及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迎检工作。市局决定,在前期正在开展的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市场安全环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加强统筹协调,深化拓展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四大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切实把隐患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工作方式    

(一)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从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实际出发,突出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细化整治重点内容和标准。市市场监管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区局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指导督促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县区局及市局各直属单位、机关相关科室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结合自身职责,做好本辖区、本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确保责任明确,检查有效。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各类市场监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再次结合实际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方案,开展持续不间断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构建完善的企业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网络,做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抓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报送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三、工作内容

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在前期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基础上,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确保责任落实及时到位,问题处置整改及时到位。

(一)抓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合全市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紧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隐患,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管理,落实各专项行动,严防严控群体性食物中毒安全事件发生。(市局协调应急科牵头,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市执法队、市食检中心及各县区局依职责落实)

(二)抓好药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结合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紧盯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疫情防控产品、集采中选产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儿童及特殊化妆品等重点产品,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严控药品质量风险,排查风险隐患,严防严控药械安全事件发生。(市局药化科牵头,医疗器械科、市药检中心、市执法队及各县区局依职责落实)

(三)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加大特种设备执法检查力度,结合“中秋”“国庆”节等节前隐患排查,针对商场、医院、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气瓶充装单位等重点场所中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吊装作业及涉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大型娱乐设施、重大活动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集中开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好设备定期检验,形成闭环管理。依法打击、惩处重点范围内特种设备“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能力。(市局特监科牵头、市特检所、市执法队及各县区局依职责落实)

(四)推进燃气领域安全排查整治。按照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百日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抓实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结合气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保障燃气气瓶充装和燃气压力管网安全。推动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发挥效能,实现全市气瓶充装单位追溯系统安装使用全覆盖,对气瓶充装单位系统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疑难解答,指导企业做好系统调试。加大燃气灶具抽检力度,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餐饮场所等燃气使用单位提高安全防范措施、安装报警装置。(市局协调应急科牵头,特监科、产品质量科、行政审批科、计量科、餐饮科、市执法队、市质检所、市计量所及各县区局依职责落实)

(五)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防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市场准入关口,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企业,要持续做好质量监管和证后监督检查。认真开展产品质量抽检,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严查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安全隐患,确保罐体质量。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老旧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估,检验机构要严格做好检验业务,对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等高危介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及输送管道等特种设备做好定期检验,消除风险隐患。(市局产品质量科牵头,特监科、行政审批科、计量科、市执法队、市质检所、市特检所、市计量所及各县区局依职责落实)

(六)加强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强化电动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严肃查处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销售,认证证书撤销或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销售,伪造、冒用、买卖CCC证书等行为。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加强对辖区内销售电动自行车商家的监督检查,确保商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避免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损害消费者利益。(市局产品质量科牵头,计量科、市执法队、市质检所、市计量所及各县区局依职责落实)

(七)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标准。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地方标准。支持相关主管部门,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在化学品安全生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防灾避难场所等方面,配合相关部门研制一批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市局标准化科牵头,产品质量科、市计量所及各县区局依职责落实)

(八)积极推进企业年报制度,持续推进联合惩戒。在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企业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高风险行业领域,对于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正常经营企业,要求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实现应报尽报。持续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公示。持续推进联合惩戒。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健全联合惩戒响应和反馈机制,深入推进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市局信用监管科牵头,法规科、特监科、市执法队及各县区局依职责落实)

(九)积极配合开展原有建筑改变用途安全隐患排查。积极做好信息共享工作。基于企业开办“一网通”和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的建设,根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业务需求,将新办和存量的市场主体信息推送到甘肃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含登记、吊销、变更、注销等信息),通过大数据技术分析手段进一步将信息推送至相关单位和部门,为住建等专业部门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提供线索。(市局行政审批科牵头,信用监管科、市执法队及各县区局依职责落实)

(十)自建房经营活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自建房作为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行为,全面摸清辖区内自建房证照情况、经营情况、监管情况,核查登记、许可档案是否完善,建立问题台账。排查以自建房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市场主体;自建房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自建房有照无证经营行为;提交自建房住改商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登记的行为。对自建房无照经营行为,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有照无证的依职责进行查处,涉及其他行业管理部门管辖的,及时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移送;对相关部门推送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责令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给予处罚;严厉打击利用虚假住改商证明材料骗取注册登记的行为。重点围绕检验机构原始记录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检验检测报告信息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虚假检验报告,是否存在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

(市局协调应急科牵头,行政审批科、信用监管科、市执法队及各县区局依职责落实)

(十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按照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内容开展有效工作,为有效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宣传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认识,部署工作任务。加强证照管理,规范市场。各县区局执法人员结合利用市场巡查,对消防产品经营主体证照情况进行管理,组织开展对消防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执法检查。督促有关经营户合法经营。要求经营者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的责任义务,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杜绝不合格货值假冒产品进入市场。中点加强对取暖器、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企业的检查和宣传,结合电动自行车标准宣贯,要求从原材料把关、生产加工到仓储运输等各环节,规范操作、保证质量,把火灾隐患消弥于萌芽之中。同时,开展好机关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市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及各县区局依职责落实)

(十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任务清单的责任分工,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配合交通运输、工信、公安等部门联合部署开展运输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整治,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要加强对货运车辆生产监管和产品质量抽查检验,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违规车辆、无ccc认证车辆及非法改装车辆“黑窝点”的查处力度;配合农业、公安、交通运输、工信等部门部署开展低速货车、农机号牌车辆及变形拖拉机联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组织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重点围绕检验机构原始记录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检验检测报告信息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虚假检验报告,是否存在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市局产品质量科牵头,计量科、市执法队、市质检所、市计量所及各县区局依职责落实)

四、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从8月4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为期4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集中整治(8月4日至8月10日)。各县区局、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组,全面启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8月10日前,各县区、各单位要将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报市局协调应急科。要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督查检查。要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自查,明确每一个安全风险点和隐患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加快整改隐患。每月28日前,各县区、各部门要将落实情况报市局协调应急科。

(二)巩固提高(8月29日至9月29日)。各县区局、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在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分析问题差距, 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效、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9月29日前,各县区局、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总结报市局协调应急科。

(三)重点盯防(9月30日至12月31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各县区局、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驻点督导,严防 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市局将结合年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督查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地见效。12月31日前,各县区局、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局协调应急科。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 查。各企业、单位要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 落实到位,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精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五、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局、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实行台账式管理,逐条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 实行销号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市局将建立大检查包抓责任制,由相对应分管领域副局长对各县区局、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进行包抓督办,全过程进行明查暗访,进行调度和通报。

六、突出重点领域。各县区局、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要将大检查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有机结合,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着重做好要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点区域(如:旅游景区、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设备(如: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重点产品(如:食品、药品、一老一小用品、节日热销产品、灶管阀燃气具、口罩等防疫用品等)、重点企业(如:安全风险高、质量问题多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聚焦监管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加大培训力度;聚焦基层市场监管所、检验机构等。做到风险查在前、漏洞补在前、工作做在前。

七、严格执法执纪。各县区局、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要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绝不姑息;对拒不整改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采取停止供电、供火等措施;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市局将联合市纪委驻市局纪检组对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检查不彻底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启动问责机制,严格追究责任。

八、构建长效机制。各县区局、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建设相结合,把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同时,要把大 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 姚志刚 付钰

联系电话: 0932-8212335  13321222174

 




责任编辑:市市场监管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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