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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定西市医保业务办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2 16:56 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广大参保群众,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国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将于2021年8月26日8时在我市正式上线,为有序稳妥推进新系统顺利上线,实现新旧系统平稳切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停机时间

2021年8月15日18时至2021年8月26日8时。

二、系统停机期间暂停医保业务范围

(一)2021年8月11日18时起,税务部门暂停对外征缴医疗保险费。

(二)2021年8月12日零时起,定西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将暂停个人账户刷卡业务办理。

(三)2021年8月15日18时起,各级医保部门将暂停办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申报备案、待遇支付等所有医疗保险业务;各定点医药机构将暂停参保人员费用报销结算业务。

三、系统停机期间业务办理

(一)停机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将采取线下收取资料方式办理相关医保业务,待恢复服务后进行集中补录、核发,办结时限顺延。

(二)参保群众根据病情需要,能够在8月15日前办理出院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不能办理出院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需在原系统取消入院登记,待新系统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手续。

(三)停机期间参保群众办理入院手续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先为参保群众提供医疗服务,待新系统上线后再及时补录入院登记手续。

(四)停机期间参保群众办理出院的以及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谈判药品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可按医疗费用总额收取一定比例押金后,留存本人银行账号、联系方式并做好手工登记,先办理出院和门诊慢特病、谈判药品取药手续,待新系统上线后及时办理医保费用结算,多收押金退回本人银行账户。同时,也可以根据参保群众意愿,由参保群众全额垫付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五)停机期间参保群众在市域外就医的,由个人全额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六)停机期间参保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就医购药费用由个人全额自费。

四、恢复时间及其他事项

(一)2021年8月26日8时起恢复办理各项医保相关业务。

请定点医药机构配合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请参保人员合理安排医疗保险业务申办时间,按照定点医药机构的指引做好就医购药安排。在此过程中给参保单位及广大群众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向市县(区)医保部门咨询。

联系电话:

市本级:0932-5941809   安定区:0932-8815062

通渭县:0932-5556829   陇西县:0932-6628688

渭源县:0932-5916862   临洮县:0932-2242187

漳    县:0932-4879958  岷   县:0932-7722339

 

 

    定西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1日

 

 



责任编辑:姚香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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