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超标数据超标判定及查处有关工作的通知》(甘环办发〔2015〕26号),2018年10月10我局在门户网站对2018年9月份自动监测数据涉嫌超标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分别为漳县污水处理厂9月1日-30日总磷、总氮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1.99倍和0.99倍、渭源县污水处理厂9月1日-27日总磷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2.68倍。 信息公示后,相关县区组织执法人员对涉嫌超标企业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渭源县污水处理厂一是2018年9月份总磷监测设备正在调试阶段,第三方运维人员(北方中奥)在调试过程中发现主板有问题后对主板进行更换,二是该厂《可研》、《初设》及《环评》中合理确定了总磷进水水质小于或等于4mg/l时氧化沟工艺能够有效处理总磷,但截至9月,污水处理厂尚未安装专门的除磷脱氮设施,由氧化沟工艺处理部分总磷总氮,现有工艺难以完全进行消解,三是同时设备药剂对纯水要求高,使用污水处理厂化验室蒸馏水导致药剂失效,造成总磷数据出值不准确,联系第三方运维人员更换药剂后,使用标液校准设备后,现出值正常。渭源县环保局在综合调查核实后将处理情况在“渭源党政网”进行了公示;漳县环保局针对漳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9月份加药不正常,致使排水口在线数据总氮超标30天(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超标浓度范围为:24.14mg/L-38.98mg/L;总磷超标30天(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超标浓度范围为:2.39mg/L-2.99mg/L;截止检查时在线监测设备未进行验收备案的情况,拟对漳县污水处理厂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定西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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