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 |
留言标题 | 基层群众办事求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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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类型 | 求助 |
留言编号 | SZXX2024121602652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 本人单位对贫困家庭有补贴和福利,因此今天特意去陇西县通安驿镇古城村村部开相关证明,可不料村支书却告诉我们根据政策开不了相关证明。但是,我们家因以下原因确有困难:1,本人父母残疾,劳动困难,加之2023年父亲务工时不慎摔断多根肋骨,至今身体羸弱,无法找到稳定的工作,母亲因重大疾病多次动手术住院治疗,至今身体状况较差,因此父母基本没有什么收入。2,父亲前两年务工的工资至今没有拿到,虽然起诉了劳务公司但至今快两年了也没有执行下来。3,因本人务工在外,无法照顾到家庭加之父母残疾和身体羸弱,媳妇不得不待业家中以照顾还在婴儿期的幼女。4,本人还育有婴幼儿一个开销较大,且只有我有微薄的工资收入支撑家庭开支。5,我家也没有楼房和汽车综上所述,本人家庭确属贫困家庭,村支书为什么不给开贫困证明,依据的什么文件和政策以及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了我们才可以顺利的开到相关证明,以及时向我的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诚心希望有关领导答疑解惑以及协调处理一下本人遇到的困难,万分感谢! |
留言时间 | 2024-12-16 11:03:37 |
办理状态 | 办理完毕 |
处理回复 | |
答复内容 | 网友: 你好!12月16日,您在定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未开贫困证明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根据陇西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村级组织工作事项“三张清单”的通知》(陇民发(2024)102号)甘肃省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三批)的规定,村级组织不再开据“家庭困难证明”类证明。该类办事途径为居民办事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可通过与民政、人社、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等部门信息共享方式进行核对,或由居民据实提供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停业、就业创业、残疾、长期门诊、医疗费用结算单据等证件材料进行佐证,证件材料遗失的由相关部门予以补办。 陇西县通安驿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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