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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实名举报通渭县昌源药业有限公司售卖假冒伪劣三无食品欺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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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编号 SJXX2024112001060
留言内容 请求甘肃省人民政府派工单给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尽快处理问题,实名举报通渭县昌源药业有限公司售卖假冒伪劣三无食品欺诈消费者,我在拼多多买的黄芪,收到没有标注生产厂家企业名称,没有厂家地址,没有联系方式,老百姓吃死了咋办?这都属于来路不明的食品啊,农产品标签也没有标注产品质量等级,并且商家虚假宣传它是无硫黄芪,请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组织调解,让商家联系我依法赔偿,组织调解,并且给我提供该黄芪质检报告和全部的进货来源证明。商家企业名称,通渭县昌源药业有限公司商家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平襄镇东川工业园区东片商家电话15193236783我11月15日拼多多买无硫中药材黄芪,店铺名《荣桂旗舰店》假货三无食品,开箱视频完整,标签没标注生产厂家企业名称,没标注厂家具体地址,应具体哪个省哪个市哪个区哪个路哪个号,这属于假冒伪劣来路不明食品啊,没有标注厂家联系方式,老百姓吃死了找谁?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产品质量法》第27条第(2)款,《食品安全法》第68条。农产品标签上没标注产品质量等级,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8条。商品虚假宣传中药材无硫黄芪,但商家拒绝提供该农产品无硫国家CMA质检报告和相关进货来源证明, 有很大食品安全隐患。诉求《食品安全法》148条让商家联系消费者赔偿损失,召回全部违法食品,提供我质检报告还有进货来源证明,若商家拒绝调解,请贵局出具拒绝调解违法食品问题书面回复,我立马向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食品安全法》第125条立案处罚商家,订单编号,241115-489706033450202,我需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电话回复,书面回复
留言时间 2024-11-20 12:54:52
办理状态 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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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网友:

您好!11月20日,您在定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通渭县昌源药业有限公司售卖假冒伪劣三无食品”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通渭县昌源药业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121595536****。您在拼多多网店荣桂旗舰店上所购买的商品黄芪为该公司收购切片,按初级农产品散称包装后在该公司注册的拼多多网店荣桂旗舰店上销售。该商品标注了产品名称、产地、散称日期、产品类型、产品重量。且该公司对加工的黄芪进行了检验,检验报告编号为:NO ASS240300231,各项检验指标均为合格。硫的各项指标均未检出,符合标准。不属于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责令该公司对标识标签上的厂名、厂址、电话号码等信息进行完善改正。《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您可以联系商家退款退货,我局执法人员将及时协助协调解决处理。

定西市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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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始

    2024-11-20 12:54:51

  • 信访通过

    2024-12-03 16:52:46

  • 结束

    2024-12-03 16:5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