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 |
留言标题 | 通渭县东川还建房3号楼1楼饭馆油烟直排,导致楼上多人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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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类型 | 投诉 |
留言编号 | SJXX2024071800968 |
留言内容 | 通渭东川还建房3号楼1楼饭馆油烟直排,没有做烟道,楼上住户反映多次,通渭县政府未采取任何措施,居民苦不堪言,被油烟导致呼吸道各类疾病,目前正在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甘肃省政府反映,肯定政府能督促商户将烟道改到楼顶。 |
留言时间 | 2024-07-18 15:00:12 |
办理状态 | 办理完毕 |
处理回复 | |
答复内容 | 网友: 您好!7月18日,您在定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通渭县东川还建房3号楼1楼饭馆油烟扰民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您所反映饭馆为通渭县谷煜香农家小炒店,经营场所位于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平襄镇东城社区园区路108号3号楼一层108号商铺,一楼是商铺,二楼以上均是住户。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4.8.1规定“产生油烟的设备、工序上方应设置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装置,过滤器应便于清洁、更换”。经现场检查该餐饮店后厨操作间在产生油烟的后厨安装了过滤油烟设备,使用正常,外排烟设施用不锈钢制品在油烟净化设施上面做了防护,虽然没有直通楼顶,但并没有违反其规定。 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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