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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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陇西县水价调整听证会严谨性的意见 | ||
| 内容 | 陇西县发展改革局:2024年7月25日,陇西发展改革局发布了《陇西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第2号)》。公告本身的合法性没有任何问题,我个人仅仅对本次公告的严谨性上提出几点不同意见和看法。1、“水价的适当调整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这个不是涨价的理由! 2、水厂供水生产运行中都采取了哪些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管理方面和技改方面)? 3、本次公告提及的单位供水成本3.76元/m3详细的成本构成是否可以公布?4、听证会参加人(共计26人)的年龄、职业、单位、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前期并没有公布还是不准备公布?如果不公示这些信息接受社会面监督,这些代表的代表性就会引起群众的质疑。5、本次公告提及的居民生活用水3.4元/m3,上涨0.4元/ m3,调价增幅13.33%,这个远高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比例的调价科学依据是什么?有没有考虑老百姓这两年收入增长并不理想的因素?最后,城市供水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随着社会发展水价是可以涨的,前提是要程序上合法、增幅上合理,该公示的公示,该说明的说明,在供水单位尽最大的努力降低了运营成本以后才可以从居民价格上去找补,希望水价调整听证会不要开成涨价通知会。真正为老百姓谋福祉、让利于民才是政府部门应该好好思考的问题。一位热心市民2024-8-11 | ||
| 附件 | 无附件 | ||
| 办件分类 | 建议 | ||
| 办件编号 | LXX20240803086 | 提交时间 | 2024-08-11 14:19:29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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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网友: 您好,8月11日,您在陇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陇西县水价调整听证会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此次调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调价工作程序进行,做到依法公示公开。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定价工作要求,对听证会会议内容如实归纳整理并认真研究分析各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城镇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形成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审议。 陇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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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件 | 无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