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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陇西县办培训机构许可证流程及要求
内容 我人在外地,想回家办教育类培训机构,想了解下办许可证具体要求和流程,望相关单位能在我邮箱发一份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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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咨询
办件编号 LXX20220701664 提交时间 2022-07-30 10:02:18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网友:

您好!2022年8月1日,您在陇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咨询陇西县办培训机构许可证流程及要求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陇西县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审批流程如下: 开 始→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申请→县教育局主办股室审核→(审核通过)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形成评估意见→(准予许可)县教育局领导会议审批 →县教育局制发许可证(审批意见书) →结 束。

(注:资料不全不予受理,补齐补正,一次性告知;审核不通过不予许可。)

根据国家“双减”政策,目前不再审批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对于艺术类培训机构,根据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商局四部门联合制定的《陇西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与管理办法(试行)》(陇教体发〔2018〕431号),有以下要求:1. 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者;有党团组织设立及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案;有依法制定的章程;有符合条件的拟任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以下统称“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2.有规范的名称。3.有办学场所和设施设备,民办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300 平方米,并且应当配备与招生规模相匹配的生活与运动场所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培训机构招收对象为学前学龄幼儿的,楼层不高于构3层;招生对象为中小学学龄少年儿童的,楼层不高于4层。4.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要求,并取得相应的消防安全证明材料。5.有组织机构,即党的基层组织、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6.师资队伍,有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且专职教师数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 1/3,单个教学场所的专职教师不得少于 3 人。7.各类管理制度,如行政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学杂费存取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招生、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场地和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职工培训及考核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陇西县教育局

2022年8月12日

附    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