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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设施农业用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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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编号 GTJ20241200025
留言内容 领导你好:我们有一处手续齐全且已在农业局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所在区域为荒山荒坡,现准备开发建设,特咨询贵局,我们可否削山把荒山变为平整的地块建设蔬菜大棚,请领导答复。
留言时间 2024-12-03 09: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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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0号)“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重要水源地15度以上坡地开垦耕地”的要求,如你持有的土地符合以上情形,你不能将荒山平整为耕地,请你按照批准的设施农用地用途使用相关土地。如不符合以上情形,则需要在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批,你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现状。

受理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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