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内容 | |
| 留言标题 | 关于科普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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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类型 | |
| 留言编号 | KJJ20250900027 |
| 留言内容 | 我是一名学校教师,想给学生开展科普教育,查了一下,有科普基地又有科普教育基地,想问一下科普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的区别是啥? |
| 留言时间 | 2025-09-19 17:02:22 |
| 办理状态 | 办理完毕 |
| 处理回复 | |
| 答复内容 | 网民您好,您在定西市科技局网站“领导信箱”栏目的留言“关于科普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已收悉。现将科普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相关内容整理如下,请知悉! 一、甘肃省科普基地 甘肃省科普基地是指由政府、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兴办,面向社会开放,在科学传播、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展教品研发、国际科普合作与交流以及科技创新战略与政策宣传等方面发挥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场所或机构。科普基地包括特色科普基地和科普示范基地。 甘肃省科普基地包括以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分为场馆类和非场馆类两类。 (一)场馆类科普基地,是指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的场馆。主要包括科技馆、博物馆、航天航空馆、文化馆、天文馆、地震馆、水族馆、标本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 (二)非场馆类科普基地,是指依托各类特色资源建立的向公众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的场地、设施等。主要包括: 1.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历史、旅游等社会公共场地。包括动物园、植物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地质遗迹、河流生物与景观、自然遗产、文化保护地、旅游景点、人文景观等。 2.将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的场地、设施。包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及其他组织向公众开放的实验室、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天文台(站)、气象台、地震台、野外观测站、科技园区、科技种植养殖示范基地等。 3.充分利用教育资源进行科普活动,具有科普带动作用的中小学校;以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为目的,开展课外科普活动的场所。 4.对科普管理人员、科普业务人员、科普志愿人员及公众开展科普培训的机构。 5.从事原创性科普展具、教具的设计研发、科普产品的生产制作、科普作品的创作等专业机构。 6.以科普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电视台、报社、杂志社、科普网站等公益性传播媒体。 7.其他向公众开放的具备科普展教功能的机构、场所或设施等。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负责甘肃省科普基地的认定、管理和业务指导。特色科普基地的认定、管理和业务指导可以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推动。 二、甘肃省科普教育基地 省级科普教育基地主要是指由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业、安全、自然资源、旅游等领域机构兴办,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科普和教育功能的示范性场所。包括以下六类: (一)科技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专门建设用于面向社会和公众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科技文化教育与传播的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科技馆、自然博物馆、专业领域科普场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二)教育科研与重大工程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依托国家科技资源、科技成果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教育、科研机构、大科学装置、重大工程以及医疗机构的场所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科研机构等内设的科普场馆、实验室、工程中心、科学观测台(站)、工业遗产等。 (三)“三农”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依托先进农业技术和成果、农业教育科研设施、农业试验示范基地等服务农业、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的科普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农业种养殖繁育基地、综合试验示范基地、农业创业创新基地、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农技培训基地、农业观光体验园等。 (四)企业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企业依托科技成果、研发资源、生产设施、产品等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具有科普功能的企业展厅、研发设施、生产制造设施等。 (五)自然资源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利用动植物、生态、地质地貌等自然资源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园区和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动物园(海洋公园)、植物园、主题公园、森林、湿地、地质公园、自然遗产等。 (六)其他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利用人文、历史、文化、艺术等资源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博展馆、图书馆、美术馆、纪念馆、文化馆、书院、历史文化遗产等。 省科协是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和日常管理部门。省级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单位承担对省级科普教育基地日常工作指导职责。 以上是对科普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相关内容的说明,请收悉。感谢您对政府网站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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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部门 | 市科技局 |
| 答复时间 | 2025-09-23 16:28 |
| 附件 | 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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