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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关于G247秦通高速征地补偿及果树补偿价格标准不公平得求助
留言类型 求助
留言编号 TWXZ20260100824
留言内容 尊敬的邵书记您好!   我们是通渭县碧玉镇玉关村的果农,怀着十分沉重和急切的心情,向您反映秦通高速公路项目征用我村耕地及苹果园补偿标准过低的问题。我们知道您工作繁忙,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为我们主持公道。   我们通渭县碧玉镇玉关村与秦安县王甫镇贾岔村地界相连、土地相接,自然环境几乎完全相同。然而,在此次秦通高速公路建设的征地补偿中,两地的补偿标准却存在天壤之别,这让我们感到极度的困惑、不公与无助。首先同样的三类土地秦安县王甫镇贾岔村为37400元/亩,而通渭县碧玉镇玉关村为26349元/亩,相差11051元/亩;且玉关村是通渭县牛谷河流域河川经济作物带上的重要村落,上世纪80年代就已经建成了完整的农业灌溉系统,灌溉设施齐全,是老百姓的粮袋子和主要经济来源,此次被征用的土地均为水浇地,征地补偿价格却与邻村贾岔村的山地、旱地形成了极大的反差,此为严重的不公平之一。其次苹果、桃、杏、梨、樱桃等经济类果树的补偿也存在极大的价格差,按胸径划分秦安县王甫镇贾岔村与我们通渭县玉关村比较如下:1.小苗(1-3厘米)贾岔村25元/株,玉关村12元/株;2.幼苗(3-5厘米)贾岔村510元/株,玉关村60元/株;3.初果(5-10厘米)贾岔村610元/株,玉关村150元/株;4.中果(10-15厘米)贾岔村970元/株,玉关村350元/株;5.盛果(15-25厘米)贾岔村1250元/株,玉关村500元/株;6.特大(大于25厘米)贾岔村3000元/株,玉关村700元/株。     就我们玉关村与邻村贾岔村的执行标准相比,价格差距极大,存在严重的不公平和明显的悬殊。我们深知,国家建设高速公路是为了地方发展的大局,我们作为公民理应支持。但我们玉关村和贾岔村山水相连、条件相同,面对的又是同一个建设项目,为什么补偿政策会有如此巨大的差别?我们不明白,也无法理解。因此,我们恳请您组织相关部门,对我们反映的玉关村与秦安县贾岔村耕地补偿及果树补偿标准不一、价格悬殊极大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督促相关部门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更加公平、公开、透明地执行补偿政策,参照邻村秦安县王甫镇贾岔村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妥善解决因征地补偿标准不一引发的矛盾。   我们相信,在您的关心和主持下,这个问题一定能得到公正的解决。我们期盼着您的回音!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留言时间 2026-01-20 13:19:20
处理回复
答复内容

网友:

您好!1月20日,您在通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秦通高速征地秦安与通渭补偿标准不一样”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3】55号)文件,通渭县碧玉镇玉关村与秦安县王铺镇贾岔村不属于同一区片,碧玉镇玉关村属通渭县三类区片,地价为26349元/亩,王铺镇贾岔村属秦安县三类区片,地价为37400元/亩。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执行《通渭县人民政府关于变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收补偿标准的函》,故补偿标准不一样。

通渭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9日

受理部门 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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