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2月9日,您在临洮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2023年3月您父亲桑国龙在临洮县人民医院心内科做了心脏支架复查手术,当时您和医院商议由外聘的兰大一院专家做手术,手术做完后您对是否由兰大一院专家做的手术存在疑问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您父亲在县医院接受心脏介入诊疗。于2023年3月1日入院,由您母亲陪同住院。完成相关检查后,县医院评估您父亲需进行心脏介入诊疗。术前,主管医生就手术方案、医师配置及费用等事宜与您父母亲充分沟通,最后商定邀请兰大一院专家参与共同完成手术(专家为主、县医院医生配合,以双术者协作模式开展),借助专家技术经验提升手术安全性,家属需额外支付 2000 元专家劳务费(含专家会诊、术中协作、技术支持、交通等相关费用)。县医院根据相关规定于术前再次与您父亲及家属进行术前谈话,详细告知手术方案、手术风险、手术可能存在的并发症及可能会采取的措施,因您在外地通过电话告知沟通后您父亲自己签了字。
兰大一院专家于2023年3月3日准时到达县医院导管室,在导管室与您父亲沟通后开展介入诊疗,手术严格遵循心脏介入治疗规范,采用“双术者协作”模式实施。外请专家与县医院主管医生术中共同完成关键操作、风险把控,术后联合制定康复及观察方案,全程协作保障手术质量,并在手术结束后在导管室门口再次向您母亲、妹妹告知手术情况及后续治疗方案后离开。术后约半小时您父亲突发脑出血,县医院立即启动抢救程序,但因病情严重、发展迅速,最终您父亲不幸离世,县医院对您父亲的离世深表惋惜与悲痛。
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相关手术记录书写由县医院参与手术医生完成,病案首页“主要手术医师”栏填写县医院医师,是因县医院作为您父亲收治及后续管理主体,需明确院内责任医师,便于术后随访、病历归档,该填写方式符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及医保结算相关要求,并非否定外聘专家的参与,并非“单一主刀医生替换”,不存在 “擅自变更主刀医生”的情况。
2月11日,县医院工作人员已当面向您解释了以上情况。
临洮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