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内容 | |
| 留言标题 | 关于绿茵庭院逾期未交房的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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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类型 | 投诉 |
| 留言编号 | LTXZ20251100985 |
| 留言内容 | 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及标准交付小区配套设施,构成严重违约一、违约事实及法规依据1.\t绿地率未达标(约定2025年10月1日)\t合同规定小区绿地率需于2025年10月1日达到使用条件,但现状绿地面积严重不足且植被养护缺失。2.\t非市政道路未交付(约定2025年10月1日)\t至今小区内部道路至今未完成硬化及验收 3.\t车位/车库未启用(约定2025年10月1日)\t规划车位(含地下车库)至今未建成完工4.\t物业服务用房未交付(约定2025年10月1日)二、开发商双重违约行为-\t逾期交付商品房:合同约定2025年10月31日前交房,但至今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t配套设施停滞:开发商未对延迟原因作出说明,亦未提供整改方案,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三 诉求1 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自2025年10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交付日)。2 住建部门介入监督,定期公开整改进展,避免“烂尾”风险。 |
| 留言时间 | 2025-11-07 08:41:29 |
| 办理状态 | 办理完毕 |
| 处理回复 | |
| 答复内容 | 网友:
您好!11月7日,您在临洮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绿茵庭院逾期未交房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应的问题属实,您于2024年4月16日购买了甘肃省临洮县森源苗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绿茵庭园项目4#楼2单元80*室,预测面积:114.67平方米,总价款:596284.00元,单价:5200.00元/平方米,首付款:196284.00元,剩余400000.00元公积金贷款,并于当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4月17日进行了网签备案(登记在赵某、任某名下),约定交房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该项目目前正在进行收尾工程建设。
2025年11月10日,经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协调,绿茵庭院售房部负责人王经理,就延迟交房等相关事宜向您进行了解释说明,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临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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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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