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内容 | |
| 留言标题 | 学前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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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编号 | ZXXZ20251100150 |
| 留言内容 | 您好,请问我县是否有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申请条件是什么? |
| 留言时间 | 2025-11-26 14:46:45 |
| 办理状态 | 办理完毕 |
| 处理回复 | |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11月26日,您在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咨询我县是否有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申请条件是什么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2025年秋季学期起,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政策分学前一年和学前一年以外执行,具体为: “学前一年”政策: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基〔2025〕8号)第一条内容“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全省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甘南州在园儿童继续执行现行政策;“学前一年”范围以外的在园儿童,继续按照《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教〔2022〕20号)有关要求,执行现行政策。 “学前一年”以外政策:继续执行《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教〔2022〕20号文件印发)第二章第八条内容规定:“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减免省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甘肃户籍的在园幼儿及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非甘肃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按照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年收费低于减免标准的,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免;年收费超过减免标准的,超出部分幼儿园可向幼儿家庭另行收取。” 二、申请条件 2025年秋季学期起,漳县教育局开展了“免申即享”试点工作,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家长无需申请。 漳县教育局 2025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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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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