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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生育保险缴费
留言编号 ZXXZ20250300129
留言内容 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
留言时间 2025-03-11 09:41:49
办理状态 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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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网友:

您好!3月11日,您在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问题,现答复如下:

2020年开始职工生育保险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征缴,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23〕100号)文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财政拨款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4%,其他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7%,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按在职职工缴费工资6.4%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女职工,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按在职职工缴费工资6.7%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在基准数60%至300%内的按照实际收入确定缴费基数;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基准数60%的,按照基准数。基准数按照每年省上公布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确定。2025年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1582元,下限标准为4317元。

城乡居民医保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缴纳当年医保后直接享受住院分娩报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在今后如有医保方面的问题请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932-4759012

漳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13日

受理部门 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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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县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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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3-11 09: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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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3-13 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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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3-13 17: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