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定西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县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指导并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的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服务保障。 内设机构: 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信息维护和宣传教育科、拥军优抚科、军休服务管理和褒扬纪念科。 负 责 人:陈济生 通讯地址:定西市安定区安定路9号 邮政编码:743000 办公电话:0932-8330285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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