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畜牧兽医局为定西市政府组成部门,正县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负责畜牧渔业、饲草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监督管理。 (二)拟订全市畜牧渔业、饲草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畜禽水产养殖、屠宰、饲草饲料生产等牧情调度,开展畜牧、渔业综合生产形势分析和畜牧兽医行业统计有关工作;开展畜水产品供求信息、价格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工作。 (四)组织提出畜牧渔业兽医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建议,承担重大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指导行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 (五)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指导畜禽良种推广利用、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 (六)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饲草生产加工流通、草牧业转型升级和农牧交错带产业结构调整。 (七)监督管理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渔业生产、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 (八)监督管理兽医医政,负责兽医相关人员、中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承担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工作。 (九)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组织动物疫病控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扑灭计划;负责动物防疫应急管理。 (十)组织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十一)监督实施畜牧渔业、饲草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动物卫生、兽药和兽医器械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畜牧兽医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和兽医实验室管理。 (十三)负责编制畜牧兽医、渔业有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投资项目需求和财政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畜牧渔业科(奶业管理科)、兽医科、动物卫生监督科、饲草饲料科、市畜草产业发展办公室、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市种草饲料站、市动物疫控中心、市渔业技术推广站、市畜牧兽医科技研究院 负 责 人: 李文 通讯地址:定西市安定区友谊南路79号 邮政编码:743000 办公电话:0932-8262037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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