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医疗保障局为定西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县级建制。 主要职能 (一)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宣传、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省际和市际合作交流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研究。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行政审批管理、“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有关工作。 (三)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四)依据职责权限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和规范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医保支付方式。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五)依据职责权限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六)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内设机构: 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待遇保障科、基金监管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下设:定西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负 责 人:马丽 通讯地址:定西市安定区漳县街12号 邮政编码:743000 办公电话:0932-5941988 (传真)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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