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加挂定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牌子,正县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三)负责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四)承担全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综合管理的职责。 (五)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 (六)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七)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监督管理房地产业的责任。 (八)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九)承担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的责任。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和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 (十一)承担建设行政及执法稽查的责任。 (十二)承担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职责。 (十四)负责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备案、抽查职责。 (十五)负责新型墙体材料革新职责。 (十六)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房地产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违反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的处罚,违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处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职责。 (十七)负责管理下属单位。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住房保障及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建筑业管理科(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管理与改革发展科、城市建设科(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科、物业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科、城市管理科、法制审计科、城建档案室等12个内设科室。 负 责 人:毛兴东 通讯地址:定西市安定区岷县街11号(建设大厦) 邮政编码:743000 联系电话:0932-821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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