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定西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县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各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市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科(定西市表彰奖励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就业促进科(定西市人力资源市场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定西市职称改革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定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农村社会保险科、社保基金监督科、调解仲裁管理办公室(定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科。 负责人:杨海文 通讯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新城区漳县街12号 邮政编码:743000 办公电话:0932-8212628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