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继024号 王海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王拥国名下,坐落于安定区凤翔镇福台村(恒大悦龙台二期)15幢1单元3层303室(房屋建筑面积:141.57平方米),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YS20223327号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被继承人王拥国与王海为父子关系,被继承人王拥国与丁梅兰为母子关系。被继承人王拥国于2026年7月11日因交通事故死亡,生前无留遗嘱。继承人王海、丁梅兰于2026年9月14日在定西市市民服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交合法证明材料并签订了继承协议,申请上述遗产由王海继承。 根据上述申请人王海提供的不动产权属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了审查并予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至定西市自然资源局(安定区西岩路18号),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审核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定西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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