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发现,《定西市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办法》第57条依据的《水污染防治法》在《生态环境法典》生效后废止,拟将第57条“水污染防治法”修改为“生态环境法典”,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日期为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7日(共15天),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于2026年6月17日前反馈至市水务局。 1.电子邮件反馈至邮箱(1447131330@qq.com); 2.联系电话:0932-8212078; 3.信函请寄至定西市水务局农水科(邮政编码:743000)。 附件: 定西市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办法.pdf
定西市水务局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