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社会力量在科技创新中的投入,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修订了《甘肃省联合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甘科基规〔2025〕2号),自2025年5月28日起施行。围绕科技界和社会公众关心的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办法》修订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对原办法《甘肃省联合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甘科基规〔2022〕10号)的修订完善。 二、《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办法》共十六条具体内容。第一至四条主要描述了出资各方的权责;第五条明确了各方的出资比例;第五条至十一条明确了项目的组织程序;第十二至十五条涉及项目实施的过程和科研成果处置等内容;第十六条涉及办法期限等内容。 三、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有哪些变化? 答:一是参照国家联合基金的实施情况,将实施省联合科研基金项目的投入比例修定为联合资助方与甘肃省科技厅共同出资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二是积极引进科技创新资源,鼓励省外单位投入资金,在我省实施省联合科研基金项目。三是发挥省委科技办统筹作用,鼓励和支持行业主管部门与我厅共同组织实施省联合科研基金项目。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甘肃省联合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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