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8月04日-2025年08月0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2-8222841 0932-8212762 通讯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安定路9号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743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定西市安定区关川河(大碱沟至巉口段)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工程 | 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巉口镇 | 定西市安定区陇水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甘肃启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和河道整治工程,工程内容为防护堤岸建设和河道整治工程,本次工程关川河治理段起点位于大碱沟沟口,终点位于巉口镇陈家庄,治理河长为23.096km。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M10浆砌石护脚、固滨笼生态护岸、河道整治及生态治理。布置堤线总长16.096km,其中固滨笼生态护岸总长6.103km,M10浆砌石仰斜式护脚总长9.993km;穿堤涵管3座;河道整治23.096km,其中已建堤岸段河道整治7.0km,新建堤岸段河道整治16.096km;生态治理6.05hm2。本项目共设1处施工营地,营地租用西二十里铺村的闲置民房,不涉及新增占地。新建10km施工便道;施工沿线各施工段河滩地内设置土方临时堆放场地,总占地面积为63亩。项目总投资8103.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0万元。 |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包括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施工过程通过分段施工、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要求,减少扬尘污染;定期检修施工机械和车辆,不得使用未经编码登记和尾气达标检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期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和清洗废水。施工场地设置环保厕所,生活污水主要为卫生清洗水,可泼洒抑尘,自然蒸发消耗;施工材料、车辆冲洗等产生的废水,在施工场地内设置简易沉淀池,各类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内的洒水抑尘等,不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作业时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开挖产生的土方、河道整治过程产生的淤积物及高杆作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护岸及护脚工程开挖及新建段河道整治土方全部调配利用于堤岸回填及堤背填筑,最终可做到挖填平衡,工程最终无弃方产生。已建段河道产生的淤积物用于回填河道内的低洼地带,并最终使河道趋于平整,最终无外运处置。整治过程清理的高杆作物在整治河道内经过晾晒处理后,清运至安定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过程中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施工单位运输车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依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土地利用、植被覆盖度、水土流失、景观方面的影响。施工期结束后将对临时占地全部进行生态恢复,因此项目对土地利用方式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污染物。 | 项目按要求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示发布的形式发布了一次公示和二次公示,均未收到群众的意见及反馈。 | 2 | 定西市安定区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 | 定西市安定区内官营镇 | 定西市安定区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蓝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风电场位于定西市安定区内官营镇。项目总投资30014.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12万元。项目安装8台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50MW,新建储能电站一座;风电机组采用35kV集电线路相连,将场内电能汇聚后,送至安定区香泉10万千瓦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 |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要求,减少扬尘污染;定期检修施工机械和车辆,不得使用未经编码登记和尾气达标检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期厂界大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是设备清洗废水等,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多余部分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中洗漱废水用于场区泼洒降尘,不外排;在施工营地内设置环保厕所,定期清运处理。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场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风机周边的敏感目标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储能电站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a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建筑垃圾经收集后拉运至建筑垃圾回收场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点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变压油、检修废油及含油抹布等,暂存于定西市“十四五”第三批安定区香泉10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已建设的50m2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临时设施布置,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对施工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采取平整及砾石压盖措施后,喷洒草籽等措施恢复生态。 | 项目按要求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示发布的形式发布了一次公示和二次公示,均未收到群众的意见及反馈。 | 3 | 岷县环境卫生管护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 | 定西市岷县城区垃圾填埋场 | 岷县环境卫生管护中心 | 甘肃博洋管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位置位于岷县城区北部约7km的李家沟内城区垃圾填埋场内北侧预留用地内,建设内容为新建渗滤液DTRO处理间、安装50t/d两级DTRO渗滤液处理集装箱装置1套。项目总投资2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7万元。 |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包括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施工过程通过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要求,减少扬尘污染;定期检修施工机械和车辆,不得使用未经编码登记和尾气达标检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期大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污水池、调节池及原水罐的臭气。项目厂区污水池和调节池、原水罐经加盖封闭、喷洒除臭剂措施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气中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和清洗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卫生清洗水,可泼洒抑尘;施工材料、车辆冲洗等产生的废水,在施工场地内设置简易沉淀池,各类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内的洒水抑尘等,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排至污水池后与渗滤液一起进入DTRO处理车间处理,污水池沉渣进入垃圾填埋场处理。渗滤液处理后,浓液回灌填埋场,清水用于厂区绿化等,清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相关标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作业时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增压离心泵、渗滤液提升泵、空压机等设备,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车间厂房内,并采取相应的减振、消声措施,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处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施工单位运输车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回填垃圾填埋场。运营期,废滤袋、废滤芯、DTRO废过滤膜进入垃圾填埋场处理;原水罐污泥进入垃圾填埋场处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项目对综合处理车间、污水池、调节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 项目按要求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示发布的形式发布了一次公示和二次公示,均未收到群众的意见及反馈。 | 4 | 定西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建设项目(一期) | 定西市陇西县权家湾镇焦家湾村 | 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位置位于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权家湾镇焦家湾村定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总库容为10万立方的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分为2个填埋区,西侧为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库容为3万立方,东侧为飞灰填埋区,库容为7万立方。项目最大日填埋生活垃圾700t/d;平均飞灰填埋量为20.3t/d。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2万元。 |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包括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施工过程通过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要求,减少扬尘污染;定期检修施工机械和车辆,不得使用未经编码登记和尾气达标检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期大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产生的填埋气体,以及填埋作业和生活垃圾清掏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填埋恶臭气体采用喷洒消臭、脱臭剂的方式,并通过膜覆盖方式减少恶臭气体产生;填埋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抑尘洒水方式减少颗粒物产生;外排废气中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和清洗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卫生清洗水,可泼洒抑尘;施工材料、车辆冲洗等产生的废水,在施工场地内设置简易沉淀池,各类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内的洒水抑尘等,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是填埋场渗滤液,本项目产生的渗滤液依托定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回用于定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循环冷却用水,不外排,其中浓水回用于烟气处理石灰浆制备用水。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作业时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推土机、压实机、渗滤液抽吸泵等设备,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施工单位运输车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依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运营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本项目车辆设备维修,全部依托定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场区严禁烟火,设明显防火标志牌;当监测到井口甲烷气体的含量接近3%时,将填埋气点燃进行排放处理以防爆炸;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防止渗滤液泄漏和土壤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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