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医疗专家组鉴定、定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市人社局第5次局务会议审核,现将李宝蓉等223名参保人员(名单见附件)伤残等级鉴定和因病或非因工伤劳动能力等鉴定、确认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3月13日—3月19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影响鉴定结论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须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如不存在影响鉴定结论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电话:0932-8213816
邮箱:349807213@qq.com
附件:1:2025年2月定西市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xlsx
2:2025年2月定西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xlsx
3:2025年2月定西市工伤职工康复确认结论.xlsx
4:2025年2月定西市工伤职工辅助器具申请确认结论.xlsx
5:2025年2月定西市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结论.xlsx
定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