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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
2025—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发布时间:2025-11-20 17:40 来源: 定西市人民政府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林草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甘肃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八机制三清单一包保一承诺”工作措施要求,发布如下命令。

一、明确防火时域。全市森林防火期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草原防火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各县区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调整森林草原防火期和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全市所有林地(草原)及林地(草原)边缘向外100米范围内为森林草原防火区,高火险禁火区域由各县区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发布禁火命令。在高火险期及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高危时段,各县区政府要根据需要适时发布禁火令,规定森林草原禁火时间、范围、内容和措施。禁火期内,严禁野外一切用火。特殊情况确需林区野外用火的,必须经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有关要求采取防灭火措施后方可实施。

三、靠实防火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8311”工作机制要求,落实会商研判、预警响应、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督查检查、应急响应、事故调查、奖惩问责等八项机制,完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等三个清单,实行“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社、社包户”一个包保责任制,各级责任人签订一个防火责任承诺书。

四、严控野外火源。在防火期内,要严格执行“八严禁”措施,禁止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焚烧秸秆、烧荒草、烧地埂、上坟烧纸、点烛烧香、放孔明灯、吸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确需在防火区内用火的,应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林区及各类涉林旅游景点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凡进入防火区人员和车辆必须扫“防火码”登记,接受防火检查。

五、加强隐患排查。林草、住建、应急等有关部门及林草经营单位要定期组织力量,对林区牧区的加油站、集中墓区、分散坟地、天然气管道、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全覆盖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治理树线隐患,清除沿途、周边或下方落叶、杂草等可(助)燃物,对电力、通信线路等定期进行巡护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加大和气象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到火险早发布,措施早到位。

六、强化防火宣教。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发布防火常识、政策法规、防火警示语等。各林区、乡镇、村社要在重点道路、关键部位,利用宣传标语、乡村大喇叭、应急广播、宣传车等深入开展防火宣传,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和文明安全用火,强化警示教育,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七、做好应急准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执行灾情信息及时上报制度,适时做好森林草原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要定期开展防灭火实战演练,24小时备勤,一旦出现火情,立即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有序组织扑救,控制火情,防止蔓延,减少损失。

八、严肃问责处罚。凡违反有关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的,对防火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扑救不及时、瞒报漏报火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采取发提示函、整改通知书和工作约谈等形式,督促限期整改。公安、林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2119。


PDF版本:定西市人民政府2025-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pdf

政策解读: 《定西市人民政府2025—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张雅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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