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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2 08:57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定政办发〔2024〕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央及省属在定各单位:

根据我市低保工作实际和制度建设要求,市政府决定废止2013年9月28日印发的《定西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定西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

自本通知印发公布之日起,该文件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文件废止后,相关工作严格依照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pdf版: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pdf



责任编辑:马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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