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东西部协作市级财政帮扶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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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政办发〔2024〕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24年东西部协作市级财政帮扶资金分配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东西部协作市级财政帮扶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国家、省上东西部协作考核有关要求和省、市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分配原则 (一)坚持底线思维。聚焦助力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实现追赶发展,统筹落实“守底线、增动力、促振兴”各项任务,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坚持定量分配和要素分配相结合,做好东西部协作资金分配。 (二)坚持考核导向。紧盯国家和省上东西部协作考核指标,紧盯省、市东西部协作工作要点确定的年度目标,全面保障落实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消费帮扶、人才交流、园区共建、示范村建设等各项重点任务。 (三)坚持激励导向。按照“大干大支持、多干多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建立东西部协作工作奖励机制,细化奖励标准,按照全省2023年度县区东西部考核结果,对各县区进行差异化奖补。 二、资金分配计划 2024年,青岛援助定西东西部协作市级财政帮扶资金40688万元。资金分为基础类和奖励类两大类,具体分配如下(见附件): (一)基础类,分配资金37188万元。 1.县区定额分配资金14000万元。七县区各2000万元。 2.依据县区“三类”人口数量(截止4月底数据)分配资金11188万元。安定区1135万元、陇西县1970万元、临洮县1430万元、漳县1270万元、渭源县1435万元、通渭县1685万元、岷县2263万元。 3.市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补助分配资金1000万元。根据市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人数占比分配资金,安定区164万元、陇西县126万元、临洮县177万元、漳县69万元、渭源县121万元、通渭县176万元、岷县167万元。 4.东西部协作重点项目分配资金8000万元。分配安定区3000万元用于万亩马铃薯高产示范项目和设施蔬菜大棚示范项目建设;分配渭源县3000万元用于支持东西部协作重点产业项目;分配资金2000万元,用于建设“定西宽粉”产业园。 5.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未安排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的通渭县、陇西县、临洮县、漳县、岷县各分配资金200万元,持续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水平。 6.生态林建设分配资金2000万元。安定区和通渭县各分配资金1000万元。 (二)奖励类,分配资金3500万元。 1.“激励先进”奖励资金3000万元。按照“大干大支持、多干多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设立奖励资金3000万元。以全省2023年东西部协作成效评价结果和2024年上半年东西部协作工作督查结果为依据,对七县区按照排名由高到低分三个等次进行奖励。设一等奖1个、奖励800万元,二等奖2个、各奖励500万元,三等奖4个、各奖励300万元。奖励资金重点用于东西部协作产业项目。 2.消费帮扶奖补资金500万元。由市商务局制定消费帮扶奖补办法进行分配。 三、资金使用要求 (一)坚持统筹兼顾。各县区要严格落实《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定西市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准确把握资金使用范围,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安排好2024年度项目计划,统筹用好协作资金,保障落实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消费帮扶、人才交流等重点任务,确保谋划项目有助于落实国家和省市要求,有助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助于发挥示范作用,有助于东部资源参与乡村振兴、有助于援受双方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二)注重产业优先。各县区要紧盯助力群众稳定增收目标,把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作为重点,将东西部协作财政帮扶资金60%以上用于产业项目;持续推进“一县一园”建设,引导东部资金、技术、人才、市场向园区集中,推动产业园区提档升级。同时,要对经营性帮扶项目全部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建好联农带农明细台账,使农户尽可能多的享受产业增值收益。 (三)强化项目审核。各县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实施项目原则上从县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项目计划中提取,坚决杜绝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促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县区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成效进行全面评估。要严格项目规划选址论证,落实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等政策,不断优化项目方案,坚决避免在论证、审核不充分的情况下仓促上项目,造成项目无法实施、随意调项、效益不高等问题。项目计划报青岛协作定西挂职干部工作组、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加强资金监管。各县区要认真履行资金使用监管主体责任,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将援助资金统一纳入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纳入动态监控平台跟踪了解资金安排、支出进度、项目实施等情况,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要对资金项目计划和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资金、劳务输转就业补助资金、消费帮扶奖补资金、生态林建设资金进行监管。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专项监督,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附件:2024年东西部协作市级财政帮扶资金分配统计表 .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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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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