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DJK2016-5-3号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定规建条[2016]33号)调整情况进行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DJK2016-5-3号宗地位于定西市新城区,东至交通路,西至滨河东路、南至关川景湾住宅小区二期用地,北至政府南路,总用地面积69211.75平方米。2016年10月11日,原定西市城乡规划局出具了该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定规建条[2016]33号),2017年1月18日,甘肃正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了该地块用地使用权。
二、调整依据
《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甘肃定西经济开发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KB-01-04地块规划地块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定政函〔2024〕12号),确定地块内配建商业建筑高度调整为不超过150米,居住用地作为主导用地类型时,所占比例不低于 80%(兼容用地不超过20%)。
三、调整内容
将《规划条件通知书》(定规建条[2016]33号)中的商业建筑高度调整为不超过150米,地上商业建筑面积与地上住宅建筑面积比调整为28%:72%,其他指标不变。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4月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市自然资源局对本规划条件通知书调整提出意见或建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五、意见反馈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西岩路18号定西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电话:0932-831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