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西市今冬明春促进经济持续向好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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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政办发〔2024〕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及省属在定有关单位: 《定西市今冬明春促进经济持续向好一揽子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定西市今冬明春促进经济持续向好一揽子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承接落实好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最大限度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动力,全力以赴稳农业、强工业、兴科技、抓项目、促消费、扩外贸、活旅游、通金融、保就业,巩固全市经济持续向好发展势头,全面打好全年“收官战”,确保明年首季“开门红”,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一)扎实推进农业生产。持续抓好加厚高强度地膜示范推广,确保秋覆膜面积达到276万亩以上。加强秋冬作物田间管理,做好冬春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促进在田作物顺利越冬。加强设施农业生产,新建或改造提升日光温室500亩、塑料大棚2500亩。抢抓封冻前有效施工期,高质量全面完成国债项目和非国债项目9.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确保非国债项目建设任务达到80%。(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主的新型经营主体,调动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对2024年种植小麦、玉米300亩以上及马铃薯500亩以上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每户奖励5万元,每县区奖励1户。奖励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发展壮大养殖规模。发挥牛羊良种繁育场示范引领作用,对年供种能力达到良种牛1000头或良种羊5000只以上的纯种繁育场,每户奖励5万元;培育壮大畜禽产品加工企业,对年加工能力达到2万吨以上的牛羊精深屠宰加工企业,每户奖励3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牵头单位:市畜牧兽医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增强工业发展后劲 (四)加强优质企业培育。打好“个转企、小升规、大变强”组合拳,对新建月度入库企业(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每户奖励50万元,对新增规下转规上企业(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对退库后两年内重新入库的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户奖励30万元;对在全省综合评价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链主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每户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除省级奖励资金外,其余配套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五)推动企业稳增稳产。支持企业扩大生产提高产能。对年产值首次超过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6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在与产值奖励就高不重复的前提下,对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且净增量排名全市前五名的工业贡献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六)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支持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政策措施,加快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项目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对已签约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贷款尽快发放到位。持续推动传统产业加快工艺和设备迭代更新,对规模以上企业当年实施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部分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总值的5%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定西市分行;责任单位: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七)加大工业投资力度。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制造业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对纳入统计的制造业企业实施的项目且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和2亿元以上的,分别奖励20万元、40万元、60万元。对同时符合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和重大技术改造设备补助的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奖励或补助。奖励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鼓励企业研发创新 (八)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以企业为中心深化产学研结合,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创新中心等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每户奖励5万元;对省级优秀新产品新技术、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创业创新基地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九)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推动有色冶金、建材等行业节能降碳,以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为重点,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分别给予承担单位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节水型企业、绿色供应链分别给予承担单位30万元、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促进两化深度融合。聚焦新一代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人工赋能新型工业化、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重点领域,加快推动工业领域“智改数转网联”行动。对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应用场景给予承担单位10万元配套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承担单位50万元配套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A级及以上企业奖励3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一)强化平台主体激励。完善科技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统筹推进规上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双向转化,对重新认定、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户分别争取省级奖励1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每户争取省级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的“三高”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每户分别给予市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每个分别给予市级奖励2万元。奖励资金由省、市科技专项资金承担。(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组织实施规上企业研发专项,每项奖励5万元;支持重点企业实施“揭榜挂帅”项目,安排项目不少于3项,补助资金不高于200万元;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3%的企业研发投入普惠性后补助政策;柔性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60人次,选派5名科技专员。奖励资金由市、县科技专项资金承担。(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三)加大标准提升引领。围绕“两新”行动,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对完成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家标准、甘肃省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2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紧抓项目蓄势赋能 (十四)加强重点项目储备。抢抓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投资机遇,围绕国家“十五五”规划项目实施重点领域,谋划储备交通能源、防灾减灾、公共服务和商贸物流、城市更新、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重大带动性项目。围绕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谋划储备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业项目。全市新谋划储备1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60项,其中产业类项目数量占到50%以上。7县区、定西高新区各谋划项目不少于4项,市直部门不少于2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五)加快项目前期推进。贯彻落实能谋善为争项目争资金实施方案,紧盯2025年中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筛选确定“赴省进京”重点衔接汇报争取项目清单,全力以赴对接争取,千方百计促成项目落地、资金到位。按照“1234”项目建设时序,加快推进规划、土地、环评、节能、施工图等前期手续,提早着手准备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提级论证工作,确保2025年投资清单新建项目年底前完成可研审批,2月底前所有前期手续办结率达到100%。市政府指定市级部门开展的项目前期工作,由市财政保障项目前期费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六)加快在建项目进度。深入推进“冬日无闲·大抓项目”行动,加快已开工项目建设进度,政府投资项目完成投资达到80%以上。利用冬季停工期,提前开展装备材料采购、装备订购、征地拆迁和三通一平等工作。加快资金拨付进度,2024年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年底前资金支付率达100%,增发国债项目资金11月底前全部支出。加快推进建成项目扫尾工作,总投资完成率达到95%以上的项目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年底未验收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于2025年3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按期建成投运且总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市级项目,市财政给予项目实施主管部门每个项目10万元项目前期费奖励。各县区政府参照此标准对县区项目实施主管部门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实施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力争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取得突破。围绕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定期向社会资本推介一批重点项目。持续完善全市民间投资重点项目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帮助争取中央各类资金支持,纳入全省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协调联动机制,保障合理用地计划指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五、持续激活消费潜能 (十八)深入推动以旧换新。深入社区、商超、公共机构等加大“双新”政策宣传力度,持续推动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居家适老化改造等以旧换新活动,持续开展家居焕新消费季和家居下乡试点。用足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1.1亿元,加快补贴资金支付进度,进一步优化支持范围、丰富补贴渠道,创新便利化换新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九)鼓励企业入库纳统。进一步提升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对社会消费增长的贡献率,对新增上限入库的批零住餐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十)支持商贸行业发展。加大对批零住餐行业支持力度,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销售额(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上且增幅排名全市前5的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2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十一)促进新型业态消费。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网络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十二)挖掘居民消费潜力。激发居民消费热情,冬春两季每季度发放市级惠民消费券50万元,各县区每季度配套发放消费券不少于50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六、促进外贸提质发展 (二十三)支持市内自营进出口企业。对当年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自营进出口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十四)支持市内跨境电商企业。对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500万元的B2B(企业对企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基础奖励。对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200万元的B2C(企业对个人)企业,给予10万元的基础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七、推动特色文旅发展 (二十五)支持冰雪旅游发展。依托全市冰雪温泉资源禀赋策划2024年定西市冬春季冰雪温泉游推介会,开展“点亮陇西堂”大型灯展、遮阳山冰雪嘉年华等系列活动,组织实施渭河源“渭水奇缘 魅力冰雪”“走进元古堆 感受冰雪情”、洮河如意湾景区冰雪业态等重点项目,持续扩大“西部雪谷 康养定西”品牌影响力。对旅游人数和旅游综合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且综合排名前3名的冰雪旅游企业,分别补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十六)扶持文旅龙头企业。对新建月度入库的规上文旅体企业每户奖励30万元,对新增入库的规上文旅体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鼓励创评星级旅游饭店,对成功创评四星级旅游饭店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十七)持续推动文旅惠民。全市A级旅游景区门票执行不低于5折的票价优惠,每个4A级以上景区发放不少于1万张的优惠消费券。对当年获评4A级国家旅游景区和3A级国家旅游景区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十八)鼓励组团旅游活动。组织实施“引客入定”,鼓励旅行社自联或互联,一次性组织市外游客150人以上来定西,停留1日以上,游览2个以上A级景区,按天累计计算予以奖励;一次性组织市外游客50人以上来定西旅游,游客停留2日以上,游览3个以上A级景区,按组团人数予以奖励。对符合申报奖励条件的旅行社汇总排名,分别给予排名前5的市域内旅行社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十九)举办文化文艺展演。围绕元旦、春节、元宵节等时间节点,通过举办戏曲展演、书画展览、社火展演、非遗展示等丰富多彩、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容充实、内涵丰富的文化文艺活动,讲好定西故事、展示定西形象、传播定西声音。(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八、强化财政金融支持 (三十)落实房地产融资服务。对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用足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引导商业银行支持地方国企收购已建未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支持房地产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抢抓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政策机遇,按照“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方式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严格落实“一项目两方案”,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申报计划,最大程度争取农发行专项借款,推动已谋划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尽快落地。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叠加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税收政策等工具,支持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牵头单位:市住建局、人民银行定西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定西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十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严格落实下调金融机构0.5个百分点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积极运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全市金融机构深挖有效需求,加快推动储备项目转化,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力争今冬明春两季新增贷款20亿元以上。充分发挥利率自律机制作用,指导辖内商业银行进一步下调存款利率。推动商业银行用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促进商业银行稳定息差水平、提升金融业增加值、持续让利实体经济。(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定西市分行;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十二)做好存量债务化解。 (三十三)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持续开展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体制机制,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各项工作。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积极稳妥处置涉非线索,全力守护群众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定西监管分局) 九、多措并举扩大就业 (三十四)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对企业职工、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院校应届毕业生(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十五)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每一名上述人员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统筹地区不再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牢稳住经济大盘的政治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市县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除争取上级专项奖补资金外,其余部分按照本文件规定由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市政府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绩效评价,于2025年4月上旬将奖励意见和绩效评价结果报市发展改革委汇总,经市政府审定后在季度经济运行调度会议上兑现奖励。 (本文有删减) PDF版: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今冬明春促进经济持续向好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定西市今冬明春促进经济持续向好 一揽子政策措施》文件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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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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