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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
关于通报表扬全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1-15 09:00 来源: 定西市人民政府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定政发〔2024〕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和省属在定各单位:

近年来,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平安定西建设和主动创稳行动,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面临严重威胁的危急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用勇敢、智慧甚至生命谱写了一曲曲浩然正气之歌,为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扬先进、弘扬正气,彰显社会正能量,营造崇尚见义勇为精神的良好氛围,市政府决定,对近两年涌现出的李振华、王芳霞2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予以通报表扬,每人颁发荣誉证书一本、奖金6000元。

社会各界和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先进典型学习,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美德,积极投身平安定西、法治定西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健康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定西实践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附件:定西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名单





定西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定西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名单


1.李振华,男,汉族,群众,1979年6月生,生前系定西市临洮县玉井镇朱家坪村小中庄社农民。

2.王芳霞,女,汉族,群众,1972年1月生,定西市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护师。



PDF版: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全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决定.pdf




责任编辑:郭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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