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市级政策解读
《定西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25 15:47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2024年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24〕11号)。8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甘政办发〔2024〕64号)。根据国家和省上最新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今年“5·24”岷县风暴灾害和“7.23”通渭暴洪灾害等重大灾害应对经验做法,对我市2023年印发的《定西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重新进行修订。初稿形成后于8月29日向各县区和39个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对征集的5条有效意见采纳修改后于9月9日召开市应急局党委会议进行了内部讨论,10月16日提请市政府专题会议进行讨论。修改后形成提交今天会议的《预案》(送审稿),共9章。

二、修改的主要内容

与省上《预案》对比。主要修改了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对总则部分中编制目的和依据进行了精简。

二是对照省上《预案》充实完善了“定西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并明确了工作职责。

三是将第三章灾害救助准备中信息通报的对象由“议事协调机构或应急部门”调整为“县区政府”,进一步强化对灾害应对的组织领导。

四是相应提高了省上《预案》启动条件(市级预案的一级对应省级预案的二级,依次类推);同时在“响应措施”中明确了社会工作部的职责。

五是细化了省上《预案》关于通信和信息保障措施要求,明确了应急部门的相关职责。

六是重新调整省上《预案》关于人力资源保障措施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社会动员保障等工作要求。

七是对第八章预案编制与修订部分进行简化。

三、修改的主要特点

一是优化了组织指挥体系。新修订的《预案》撤销了原《预案》设立的若干工作组,由新整合设立的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负责灾害救助,并明确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进一步提升组织指挥效能。

二是简化了救助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将“灾害预警响应”调整为“灾害救助准备”,将预警响应纳入灾害救助工作环节,简化启动程序,推动救助关口前移。

三是完善了灾情报送机制。《预案》明确灾害信息“先报后核”原则,明确了书面报送、电话报告和系统填报相关要求,并强调要及时准确统计上报相关人员信息,坚决杜绝信息迟报瞒报。

四是加强了灾情会商核定。《预案》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要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制度,由减灾委办公室及时组织相关涉灾部门开展重特大自然灾情会商、年度会商等,通报灾情,评估、核定灾情,确保口径一致。

五是强化了基层队伍建设。《预案》提出要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落实灾害信息员培训制度。

六是调整了救助启动条件。将启动响应的条件由“灾害发生后”修改为“灾害发生后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发生”,并将死亡人数、失踪人数调整为并列指标,将紧急转移安置人数、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调整为并列指标,同时针对一次灾害造成多地受损的情况专门明确了相邻区域联动响应要求,更便于启动响应,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


相关链接: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西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郭建民
分享到: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