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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城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24 17:02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更新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2016年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号),《意见》中明确提出“市、县政府应依据当地土地取得成本、市场供需、产业政策和其他用途基准地价等,制定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依法评估并合理确定出让底价”。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在2020年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甘资利发〔2020〕7号),要求实现城乡基准地价全覆盖,2022年下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甘资利函〔2022〕64号),要求定期更新发布基准地价。

二、更新过程

为落实国家和省级相关要求,结合现有地价管理政策,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技术单位对2018年11月23日市政府公布实施的上一轮定西市城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进行了重新定级和全面更新,更新成果已召开专门会议和书面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听证规定》,2023年10月25日定西市自然资源局按程序组织召开了听证会,2023年11月1日通过了省级评审,技术承担单位已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省厅已下发评审意见。

三、更新成果

本轮定西市城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范围以《定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为准,更新范围为47.14平方公里,共划分四个级别,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结果详见文件。


相关链接: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西市城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责任编辑:马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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