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第四十七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以及《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甘人社通〔2017〕160号)有关规定,现对定西市以下一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两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予以社会公布。 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一)临洮县振铸建材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临洮县振铸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124MA74PUKD55,地址:临洮县辛店镇辛店村二社121号,法定代表人姓名:郭振成。 2022年12月12日,田某某、张某某等人到临洮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在临洮县振铸建材有限公司务工期间被拖欠工资问题。 经查,临洮县振铸建材有限公司地面硬化设施建设项目,拖欠田某某、张某某等人劳动报酬21.1545万元情况属实。2022年12月15日,临洮县人社局向临洮县振铸建材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临人社劳监改通字 〔2022〕第60号),该公司逾期未整改。 2023年2月6日,临洮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临洮县公安局,2023年2月11日,临洮县公安局立案处理。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一)甘肃众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甘肃众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21MA74F9Q564。地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东湾镇上堡社综合服务楼,法定代表人:王世富。 2023年2月20日,何某某等人到渭源县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投诉,反映在甘肃众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务工期间被拖欠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甘肃众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承建的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定临高速公路簸箕湾隧道及路基附属工程项目拖欠何某某等28人劳动报酬共18.1791万元情况属实。2023年2月23日,渭源县人社局向甘肃众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支付指令书》(渭人社劳监支字〔2023〕4号),该公司逾期未整改。 2023年3月23日,渭源县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渭人社监列决字﹝2023﹞01号),依法将甘肃众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入期限3年。 (二)渭源县正东蔬菜种植销售专业合作社拖欠劳动报酬案 渭源县正东蔬菜种植销售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621123MA744D2627。地址:渭源县渭源县路园镇双轮磨村下双轮磨社12号,法定代表人:张正孝。 2023年2月8日,杨某某等人到渭源县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投诉,反映在渭源县正东蔬菜种植销售专业合作社务工期间被拖欠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渭源县正东蔬菜种植销售专业合作社拖欠杨某某等164人劳动报酬共计58.58016万元情况属实。2023年2月16日,渭源县人社局向渭源县正东蔬菜种植销售专业合作社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支付指令书》(渭人社劳监支字〔2023〕3号),该合作社逾期未整改。 2023年3月21日,渭源县人社局向该合作社下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渭人社监列决字﹝2023﹞02号),依法将渭源县正东蔬菜种植销售专业合作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入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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