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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3 15:03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


定政办发〔2022〕1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定西高新区、定西生态科创城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及省属在定有关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

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

市发展改革委


为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甘政办发〔2022〕46号)结合定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进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为主线,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着力增加有效服务供给,着力提升服务质量水平,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到2025年,配套托育服务设施覆盖所有新建住宅小区,符合条件的完整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在60%以上,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3.15人、注册护士4.5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8.2张。乡镇(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齐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农村和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100%,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到30平方米,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60%以上。建成12个城市智慧书屋等新型公共文化设施,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达到385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体育设施。

二、重点任务

(一)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提升行动

1.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达标行动,统筹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等因素,规划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文体服务等领域短板弱项,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缩小区域间服务供给水平差距,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高效稳定供给。(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2.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聚焦养老、托育、教育、医疗等供需矛盾突出的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提供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服务。盘活现有设施资源,低价或无偿提供给普惠性服务供给主体,帮助降低服务成本、提升运营效率,扩大服务供给。在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中统筹纳入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建设,引导专业化普惠托育、学前教育、普惠养老等服务机构进驻社区开展服务。因地制宜制定社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认定支持具体办法,实行统一标识、统一挂牌,开展社会信用承诺。(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3.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加快新建和改造一批集餐饮、托育、老人看护、零售、缝纫、美发、洗浴等业态于一体的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健全完善服务功能。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动品牌连锁生活性服务业资源下沉社区,支持便利店、综合超市、生鲜超市(菜店)、早餐店、美容美发店、洗染店、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点在安全合法的前提下采取“一店多能”“一点多用”。推进“快递便民”工程,2022年建成城乡快递便民服务点1500个,投放运营职能快件箱500组。引入 24 小时昼夜营业便利店、自动售货机和无人便利店。(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

1.推动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结合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加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周界防护和高空抛物监测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开展社区基础服务设施面积条件达标监测评价。稳步提升地级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市住建局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2.完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服务设施。全市每年统筹安排1000户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由各级财政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贴。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打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五社联动”机制,持续深入推进“互联网+智慧养老”行动。增加家庭服务功能模块,强化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服务能力。在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服务的同时,保留必要的传统服务方式。全面建立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100%。鼓励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文化、体育、养老等设施共建共享,持续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婴幼儿照护“15分钟服务圈”。(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文体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3.强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保障。依法依规适当放宽养老托育、公共卫生、全民健身等社区补建服务设施用地和容积率限制。在确保安全规范前提下,提供社区群众急需服务的市场主体可租赁普通住宅设置服务网点。推进存量建筑盘活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疏解腾退资源优先改造用于社区生活服务。探索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营机制,通过居民协商管理、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方式,提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率。(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体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三)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行动

1.加快构建行业性标杆化服务标准。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开展生活性服务领域标准化工作,引导开展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修订,鼓励开展企业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重点在养老、托育、家政、物业服务等领域组织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持续开展生活性服务业监测评价和通报,在健康、教育、体育、商品零售、金融、公共卫生、社会管理等领域积极推行服务认证,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深入开展生活性服务业“领跑者”企业建设,培育一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示范性企业。(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2.创建生活性服务业品牌。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培育具有代表性特色化的企业、区域服务品牌,扩大“岷州钢筋工”“狄道爱心家政员”等特色劳务品牌。积极申请“定西宽粉”商标品牌,鼓励定西宽粉企业品牌化发展。持续培育“陇原妹”等家政服务品牌。力争培育一批具有定西特色的托育服务品牌。引导定西体育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药膳堂,开发推广药膳美食,提升农家庄园中医药养生品位,打造“中国药都”特色中医药康养饮食文化品牌。深入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四)高质量人才培育行动

1.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养老、托育、健康、家政等专业,打造“康养定西”中医药专业群,推进家政职教产业链发展。支持职业学校与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加强合作,开设1-2个校企合作订单班。围绕生活性服务业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允许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护理、康复、家政、托育等相关专业高职毕业生提升学历。到2025年,全市生活性服务业相关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0.5万人,年度开展相关工种职业技能培训达到1000人次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2.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聚焦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每年开展培训1.5万人次以上。实施康养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每年培训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从业人员4000人次以上。实施“爱心理发员”三年赋能行动,力争到2023年累计培训“爱心理发员”1200人次。积极举办家政、养老等服务行业协会举办行业技能大赛,打造高水平人才队伍,积极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翼”等经济发达地区对接,巩固提升10个“万人劳务基地”,持续扩大劳务输转。(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3.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健全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岗位并开展选聘工作。积极落实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方面对应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方式,与省上同步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工作,指导大中型企业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市人社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五)服务数字化赋能行动

1.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推动生活服务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云用数赋智”,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依法依规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营销、配送、供应链等一站式、一体化服务。组织市内龙头企业及电商企业,联合天猫、淘宝、京东、拼多多店铺、今日头条等网络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农产品促销活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拓展在线技能培训、数字健康、数字文化场馆、虚拟景区、虚拟养老院、在线健身、智慧社区等新型服务应用。构建智慧养老新模式和养老资源整合的服务管理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行、助医等“点菜式”精准便捷养老服务。(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2.推动服务数据开放共享。逐步制定分领域生活服务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和目录清单,优先推进旅游、体育、家政等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分领域探索建设面向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服务质量评价分享平台,提升服务质量信息透明度,促进生活服务精准供给。建立完善家政服务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共享、管理、监督、评价和公示机制。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广泛应用。培育壮大生活性服务业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基于新技术的“无人经济”,推广无人超市、智能便利店、自助售货机等新零售模式。支持创新创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培育发展共享出行、共享租住、共享物品等新业态,发展众包、众创、众扶、众筹新模式。加快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在传统商圈的应用。(市商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六)生活服务消费促进行动

1.优化生活性服务业功能布局。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信息化建设,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公共教育服务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在疑难复杂疾病救治、建立人才培养模式等领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突出文体旅融合发展,重点培育文化游、避暑游、冰雪游、康养游、红色游、乡村游六大文旅产业,全面提升3A级及以上景区游客服务接待能力。推动渭水文化旅游节、马家窑文化节、书画艺术节等特色节庆展会提质升级。支持农村发展“生态旅游+”等服务,提升吸纳脱贫人口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能力。(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2.推进服务业态融合创新。鼓励服务企业发展体验服务、私人订制、共享服务、智慧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养老、健康、文化、旅游、体育等服务跨界融合发展。促进“服务+制造”融合创新,大力发展照护服务和健康可穿戴设备、康复辅助器具等智能产品以及适合老年人的食品、药品等,实现服务需求与产品创新融合发展。构建“医康养”一体化服务模式,依托市中医院建设市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和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示范基地。促进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创新发展,建成5个高品质文化旅游康养特色小镇,培育10个文化、体育、生态、农业、康养业态融合创新示范基地,培育10个康养文化旅游业态品牌。(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3.促进城市生活服务品质提升。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支持建设业态丰富、品牌汇集、环境舒适、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生活性服务业消费集聚区,提高生活服务消费承载力。推进定西城区智慧步行街、陇西文峰老街建设,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品牌连锁超市发展。进一步提升特色商业街区和夜市品质,积极创建省级示范步行街。推进餐饮住宿业绿色发展,力争全市大型住宿单位达到30家,大型餐饮企业达到50家,新增三星级饭店3-5家。(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4.激活县乡生活服务消费。鼓励城镇市场主体到乡村设点,推进电商、快递进农村,完善县乡村协调发展的生活服务网络。引导邮政企业建设村级邮政综合服务站点,延伸供应链,保障农村居民就近便利消费和基本生活服务。积极推广民俗村、乡村+非遗、写生基地等模式,培育一批国内一流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创新举办“金秋欢乐购”“农民丰收节”等特色农事节庆活动,高标准办好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览会、中国马铃薯大会等重大节会,发展会展经济,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体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5.开展生活服务促消费活动。落实定西市稳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快消费扩容升级。鼓励家电龙头企业、家具品牌企业开展家电家具下乡、以旧换新、让利优惠、发放消费补贴等促销活动。支持商贸、餐饮等企业开展折扣优惠活动,发放电子消费券。鼓励大型商场、综合超市在周末、假日依托步行街等周边开阔区域开展促销活动,场地租赁备案后免费或低收费提供。依法足额按时划拨、代收和保障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切实做好职工福利和生活保障,广泛开展职工生活服务项目,为职工提供健康管理、养老育幼、心理疏导、文化体育等专业服务。(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总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七)营商环境优化行动

1.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健全卫生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服务机构设立指引,明确办理环节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布。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动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互认共享,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网上可办率100%。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税控设备和发票申领、员工参保登记、银行预约开户、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平台,整合多个审批事项为1个,实现企业开办1套材料、1日办结,其中企业设立登记0.5个工作日。对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公章。 (市政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2. 持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组织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等各类展会和经贸合作交流活动,利用网上平台参与展会开展业务洽谈,帮助企业有针对性利用相关规则发展对外贸易和“走出去”。充分发挥我市丰富的文化文物资源优势,着力推动旅游业形成互动交流、融合共享、互为客源、整合营销的旅游合作机制,不断扩大定西文化旅游影响力,打响“渭水源头·李氏故里·当归定西”品牌。深化中医药服务领域合作,扩大定西中医药产品的国际影响力。 (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产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3.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清单化管理,厘清监管责任、明确监管措施,大力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实现监管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健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信用体系,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信用承诺,加强信用承诺信息归集公示。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4.加强权益保障。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反垄断执法,坚决查处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依法及时查处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查处纠正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规定的做法。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从严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预付消费“跑路坑民”、非法集资、虚假广告宣传、假冒伪劣食品等案件。(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财税和投资支持。按照国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保教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服务、教育服务、家政服务和残疾人育养服务等实行税收减免。执行图书、报纸、期刊出版环节增值税先征后退和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全面落实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员工制养老、托育服务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企业按规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社会服务、“一老一小”等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价格普惠且具有一定收益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支持包括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在内的涉农领域、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银行+担保”“银行+保险+担保”等多渠道服务模式,鼓励和协调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政策性担保服务,研发个性化、特色化的低成本金融产品,加大对生活性服务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继续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利用好“三农”、小微企业、绿色、双创金融债券绿色通道,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落实好国家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能免尽免政策。争取将“定西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与“甘肃信易贷”平台对接,共享涉企信用信息。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生活性服务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定西中心支行、定西银保监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三)完善价格和用地等支持政策。注重与政府综合投入水平衔接配套,合理制定基础性公共服务价格标准。充分考虑当地群众可承受度以及相关机构运营成本,加强对普惠性生活服务的价格指导。对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项目,除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外,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支持市县政府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鼓励符合政策的各类产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采取“5年过渡期政策”供应土地,采取“不征收、不转用,按原地类认定方式”供应土地等,有效降低项目用地成本。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或总投资30万元以下的社区服务设施,可因地制宜优化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四)增强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健全重大疫情、灾难、事故等应急救助机制,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建设。对提供群众急需普惠性生活服务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及时建立相应绿色通道,强化应急物资供应保障。采取加大纾困资金支持、推进减税降费、加强用电保障、支持稳岗扩岗、提供融资服务等帮扶措施,帮助提供生活服务的小微企业,缓解成本压力加大、经营困难加剧等问题。鼓励发展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的生活性服务业新业态。(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四、组织实施

(一)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扛实责任,按照省上有关要求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组织实施相关建设行动,完善本领域生活性服务业行业政策、标准和规范,对标对表认真组织实施,统筹抓好本领域关键任务、重点行动、设施建设等工作落实,确保见实见效。要健全完善协调机制,加大对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事项协调力度,谋划推动相关领域合作事项,凝聚合力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二)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编制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统计监测评价。完善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按照国家部署要求逐步探索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常态化运行监测机制和多方参与评价机制,逐步形成信息定期发布制度。

(四)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动员,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拓宽公众参与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推广新做法新经验新机制,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PDF版:《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pdf

政策解读: 《定西市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马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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